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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运送服务到基层活动的指导意见

来源:综合部 发布日期: 2020-07-31 【字体大小:

根据“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为推动水运公共服务提质升级,推进水运服务深入基层,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结合我省水运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优化水运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基层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水运公共服务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为优化水运环境、促进水运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调研走访

1.充分调研企业需求。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对港航企业、船舶制造企业开展调研,围绕水运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收集企业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对水运管理服务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需求。采取座谈、函询等方式对货主、潜在货主进行调研,围绕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了解货主和潜在货主对水路运输服务能力发展的要求。

2.深入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安全暗访督查等工作安排,深入水路出行群众,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群众对水路客、渡运发展的意见,了解群众水路出行的实际困难,听取群众关于水路客、渡运服务提质升级的紧迫需求。借助船员培训、考试的时间,采取匿名问卷、个别访谈等方式,分析掌握当前船员权益保护情况,了解船员关于自身权益保护的要求;通过电话、书面咨询等方式,调查水运相关群团组织参与船员权益保护的情况。

3.广泛征求基层单位意见。采取书面调研、分片区座谈、增设意见反馈途径等方式,按照业务分支广泛征求基层意见,重点收集需省、市级机构支持解决的问题,了解安全、环保工作,以及综合监管平台、信用平台等相关新模式、新手段运用推广中的实际问题。

(二)广泛开展公益活动

1.大力推进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加大安全知识进企业、进船舶、进港口码头、进乡镇、进学校活动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就不同宣传对象开展针对性宣传,进一步优化和推广海事学校等宣传教育形式,重点办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2.开展水运志愿服务活动。加大水路安全、环保、防汛、运输保障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对水运服务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树立水运机构良好形象,缓解群众水路出行困难问题。以中心直属系统为主体,加大便民志愿者服务活动力度。

3.加强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行业文明创建要求,加大各级水运机构与所在基层社区的联系力度,积极组织和参与基层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雷锋家乡学雷锋”“爱心助学”等公益服务活动。

(三)加强基层业务指导

1.编制基层工作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水运工作实际,编制港航管理业务指南,设置水上执法程序规范,编制执法案卷范本,开展管理服务规范化试点,充分征求基层意见,不断完善相关指南、规范、范本。

2.开展管理服务业务培训。优化业务培训模式,省级重点开展水运管理服务业务培训师资力量建设,组织市级水运机构人员参加培训,为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储备师资力量;市级重点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县级交通、水运机构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机构管理服务业务能力。

3.推动船员培训提质升级。结合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加强船员培训机构监管,优化课程设置,提高理论考试中防止船舶污染、案例警示教育等培训比重,增加实际操作培训时长,提升船员培训质量。结合船员工作特点,利用互联网方式,推进部分培训内容线上开展。

三、活动要求

(一)紧密联系基层。要密切联系群众,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征集办法。要充分发挥基层机构先天优势,更多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支持基层解决工作中的紧迫问题。要不断改进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水运服务方便基层、造福群众。

(二)坚持需求导向。要将人民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水路运输服务的根本标准,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满足人民群众水路运输需要等方面,广泛开展调查走访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落实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方案落实。

(三)注重统分结合。要加强水运服务进基层的统筹,全省统一步调,不断提高基层水运服务水平,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和水域实际情况,明确水运送服务进基层的重点难点,集中力量开展攻坚,确保服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