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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关于对申请注销的船舶进行检验注销的通告(第二批)

来源:船舶检验事务部 发布日期: 2026-08-17 【字体大小:

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规范船舶检验秩序,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建立运行“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的通知》的要求,对“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实施“动态清零”,现通告相关拟注销检验登记船舶名单并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注销船舶检验登记原因

已报废、拆解、灭失、卖出、拍卖等原因申请注销的船舶

二、公示期与异议处理

(一)公示时间:2026年817日至2026年821日(5个工作日)。

(二)异议渠道:如对附件名单有异议(例如船舶已检验或信息错误等),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我省各船舶检验机构。

(三)逾期后果: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或材料不成立的,将注销船舶检验登记。

三、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船舶检验机构。联系人:省水运事务中心船舶检验事务部。

话:0731-84883861

特别提示:本次注销不影响船舶所有权的法律效力特此通告。

附件:

1.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常德5艘)

2.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长沙52艘)

3.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郴州146艘)

4.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衡阳129艘)

5.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怀化1584艘)

6.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娄底53艘)

7.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邵阳42艘)

8.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湘潭171艘)

9.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湘西28艘)

10.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益阳1280艘)

11.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永州13艘)

12.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岳阳147艘)

13.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张家界9艘)

14.申请注销的船舶(第二批-株洲60艘)

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