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十一批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水毁航标修复与调整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HZ-CS-2026033)经批准决定按照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委托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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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年第十一批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水毁航标修复与调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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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编号: |
HNHZ-CS-2026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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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水毁航标修复与调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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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58.8484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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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具体以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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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常德航道事务中心辖区桃源、凌津滩、五强溪、沅陵、安乡、武圣宫等航道事务所管辖境内。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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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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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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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
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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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参加情形: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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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相 关规定: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如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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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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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1栋1221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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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四、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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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不超过5590元,由采购人支付。 |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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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6年6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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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1栋1225房 |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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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湖南省常德航道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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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常德市柳叶大道20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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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郭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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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36-7896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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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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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1栋1221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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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梁昌华、张志鹏、舒超凡、胡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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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31-82288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