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运事务中心、岳阳市地方海事局:
根据《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65号)和《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厅搜救字〔2009〕3号)的要求,经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批准,按照《湖南省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申报指导意见》,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负责对参与水上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根据《关于2020年度湖南省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专项奖励资金申请材料报送的通知》(湘监控应急[2020]18号)要求,对各市州水运事务中心和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共上报的66件(起)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的申请奖励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进行审核,结合实际搜救效果拟定对10个市州水运事务中心和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共推荐的44件(起)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奖励情况见附件)。
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对拟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险情名称、参与搜救的社会力量和拟奖励金额等事项。公示时间为9月23日至9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731-84842880
附件:2020年度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救援奖励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