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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运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局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9-09-09 【字体大小: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湖南省地方海事局、湖南省船舶检验局),是我省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航运安全畅通提供管理保障,具体为:水路运政管理、港政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航道管理、航运规划与统计、航运建设项目管理、水上通信管理、船闸管理、航运技术标准拟定、航运科研开发、航运人材培养、航运信息网络建设等。

(二)机构情况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系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附属5家财政预算单位,即:长沙航道管理局、常德航道管理局、益阳航道管理局、衡阳航道管理局四个航道管理局和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2018年决算汇总报表范围:四个航道管理局和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本级共6家三级预算单位。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3453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741.98万元,其他收入795.71万元。

2018年年初支出预算数3453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1.25万元,项目支出16026.44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实际收入4199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541.44元,其他收入451.59万元。

本年实际支出3947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8.95万元,项目支出18398.54万元。

(三)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63.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3.6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17.62万元,出国费用12万元。实际支出208.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2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66.48万元,出国费用无,共节约154.36万元。

三、名称解释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及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拨款、重点项目前期协调工作经费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二、收入决算表.pdf

三、支出决算表.pdf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