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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锚地总体规划要求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0-24 【字体大小:

对航道避险、港口、枢纽、封闭库区锚地布局规划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航道避险锚地主要是为航段间船舶提供应急避险的水域,根据区段航道条件、通航环境合理设置。航道避险锚地的锚位主要参照河流船舶密度情况,在航道上下游港口、枢纽锚地布置下仍不足以覆盖航段间船舶锚泊需求或存在碍航险段,船舶需要在上下处游锚泊等待,则适当布置此类锚地。

    航道避险锚地的设置必须符合通航安全相关规定,而且要与航道发展的相关规划相协调,以利船舶航行安全。布置时应根据航道布置,选择满足通航条件及要求的水域范围内进行锚地布置,当水深发生变化,航道需调整时,锚地应服从总体安排;锚地的边缘距航道边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在遭遇大风、大雾等紧急情况时,除港口、枢纽锚地外,航道避险锚地主要为航段间航行船舶提供应急避险水域供船舶抛锚停泊。此类锚主要在河流中下游和通航密度大、气象水文条件复杂的湖区航道布置,大多数远离港区和城市,起到对港口锚地、枢纽锚地间航段“填平补齐”功能,建成全省有机锚地体系。有条件可就近从乡镇变电站引入电源,为停泊船舶提供岸电。此类锚地主要由海事部门和航运企业根据多年资料和经验确定选址和锚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