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船检〔2015〕1号
各市州船舶检验局:
为做好2015年全省船检管理工作,促进船检管理水平和检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服务全省水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现制订2015年全省船检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省船检管理工作的整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国海事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水运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促进队伍建设,健全船检机构,强化船检质量技术监督为重点;紧紧围绕以船舶安全质量为中心,促进航运事业发展为目的,依法行政,全面履职,不断提高船舶检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促进船舶检验科学发展。
二、基本思路
理顺省、市、县船检工作业务关系,完善县级船检机构设置和资质,强化船检质量动态监管,促进验船质量提升;创新船检工作方法,推进船厂船舶建造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加强验船师队伍建设,大力引进人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验船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为水运发展服务。
三、工作要点
(一)持续改进船检质量管理体系。根据近年来船检工作的发展,结合近年来新颁布的法规、规范,针对2014年体系内审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门人员对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修订,并以修改通报形式予以发布。适时组织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工作,各市州局要组织好本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定期开展质量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体系运行中存在的不合格项目,使全省的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转。
(二)明晰省市县三级船检工作职责,完善船检资质管理。坚持省局统筹、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船检机构资质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全省船舶检验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船检技术支撑平台。一是夯实基础,健全机构,根据编委对海事机构设置的批复,科学合理设置县市区船舶检验派出机构,合理配置船检人员。二是明晰省、市、县三级船检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形成“职责明晰、层次分明、责任明确、重点突出”的船检业务工作体系。三是在年内分二批对县级船检机构资质予以认定,完善船舶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制定“船检设备名录”。各市州要根据省局授权,统筹协调辖区内检验业务,确保检验工作任务全面覆盖和检验工作程序全面到位。
(三) 严格规范验船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根据部海事局印发的《船舶检验机构及验船人员工作过错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工作程序,规范检验行为和秩序,加大船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违规检验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大船小证”、不检验就发证及违规异地检验等现象的发生,保证船舶检验质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项检验程序是否到位,船检技术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四) 切实加强船舶建造及船用产品生产质量监督。有序推进船舶生产企业适检条件评估,将新建船舶开工前检查与船厂技术条件评估相结合,促进船厂技术条件提升和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促进船舶建造质量的提高,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在全省逐步推开;年内召开船舶及配套产品生产、设计企业船检工作联系会,从源头把好船舶建造质量关;有力推进船用产品生产企业工厂(型式)认可,强化船用产品出厂检验,加强船用产品装船监督检验。
(五)继续推进未持证船舶检验发证工作。根据部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湖南省现有未持证船舶登记检验相关问题的批复》(海便函[2015]157号)要求,省局将正式发布《湖南省现有未持证船舶登记检验实施指导意见》,各市州局要结合本地实际,与海事、港航部门联动,制定未持证船舶检验发证程序,有序开展辖区内未持证船舶的登记检验工作,确保程序到位;要采用疏堵结合的方法,对船舶所有权无异议、来源合法、船舶技术状况较好的船舶,在要求船东补齐相关技术资料后,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和检验;同时对无法满足航行安全要求的船舶不予检验发证。检验的未持证船舶必须严格限定在《指导意见》和《批复》规定的范围之内。
(六) 积极完成全省农村老旧渡船更新改造质量监督及检验发证工作。全省农村老旧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在年内全面展开,益阳、长沙、湘潭、常德辖区内船厂承担了1749艘渡船建造任务,辖区船检机构船舶检验任务重、责任大。相关船检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客渡船改造建造检验工作,克服困难,严格按程序检验到位,确保渡船改造质量。同时,为了提高验船人员特别是山区船检机构验船人员的业务水平,省局组织山区船检机构选派验船人员到益阳、湘潭等地跟班学习,重点参加全省老旧渡船客渡船的建造检验工作,以此为契机,达到培养山区船检工作骨干的目的。省局将组建专门班子,对全省老旧渡船更新改造的建造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七) 加强培训,全面提升船检队伍整体素质。结合船检队伍现状,制订科学、合理、实用和操作性强的船检业务培训计划。一是重点加强船检业务培训,以船检法规、规范、规程及相关计算软件的培训为重点,结合理论培训和现场操作等方式,提高培训实效。二是继续组织好注册验船师考试工作,组织编辑“注册验船师备考资料汇编”等备考资料,切实组织好我省考生的报名、考试等工作,严格按照部局要求做好湖南考点的考试组织各项工作。三是从小船检验人员资质入手,做好内河小型船舶营运检验人员适任制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拟设船检机构的县级海事机构,要求派出不少于3人参加培训考试,充实基层检验力量。四是加强船检业务交流。加强与兄弟省份船检机构的工作交流,学习先进的船检管理工作经验。以渡船改造验船人员跟班学习为契机,使省内山区与湖区单位的工作交流常态化,以促进全省船检整体水平的提高。
(八) 积极稳妥做好LNG试点工作。按照部局要求,配合水路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做好LNG动力船舶的检验发证工作,配合做好LNG动力在内河船舶上的推广工作。稳妥推进东江库区客船、旅游客船应用LNG燃料试点工作,省局将加强向部局的汇报,并积极和武汉规范研究所联系沟通,取得技术支持,帮助、指导郴州市船检局对LNG船舶的检验发证工作。
(九) 进一步有效推进自卸砂船可回收皮带机架检验工作各相关市州船检机构须严格按法规及省局相关规定要求对自卸砂船货物输送装置进行检验,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坚决不予检验发证,并积极配合海事部门加大对无证航行和船证不符的自卸砂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同时各市州船检机构在营运检验中要重点检查自卸砂船皮带机架是否与船舶检验证书相符,对非法改装的需按要求整改后方可检验发证。
(十)积极配合做好船型标准化、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相关专项工作。做好内河船型标准化相关技术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内河标准船型的开发工作,做好对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检验发证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推进工作。
湖南省船舶检验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