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化解内河客船安全风险,提升船舶本质安全水平,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及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要求,郴州市水运事务中心严格开展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覆盖全市载客12人及以上内河客船,历时近3个月,截至3月30日,累计完成107艘船舶专项检验,对船舶检验关键档案资料审核不合格和存在质量问题的17艘船舶及时通报属地相关部门及企业,督促落实停航整改,全面筑牢内河客运安全防线。
精心筹备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专项整治启动之初,中心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船检人员深入学习《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检验工作指南》等规范要求,明确“船图证不一致”、“船舶私自改装改建”、“船舶稳性抗沉性指标不合格”、“船体结构损坏失效”、“重要设备安全隐患”五大检验重点。2月4日召开专题部署会,向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客运公司负责人解读宣贯《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时,全面梳理全市内河客船台账,精准摸清107艘船舶的分布区域、船舶类型、检验窗口期等基础信息,按苏仙区、资兴市、永兴县等属地分时段制定详细检验计划,确保整治工作开局有序、推进有章。
严格检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整治工作中,中心验船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检验技术规范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每艘船舶开展“全覆盖、无死角”专项检验。针对检验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建立“一船一档”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对存在图纸资料不齐全、船图证不一致、稳性不足、载重线和水尺标志不清晰等安全隐患的17艘船舶,及时通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及相关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停航整改,要求隐患未彻底消除不得复航。
协同联动确保整治落地见效
为确保整治成效,凝聚整治合力,中心加强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县市区交通局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船舶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检验+监管+整改”联动机制。同时,向船舶所有人宣传船舶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引导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船舶安全管理水平。
此次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了郴州市内河客船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船舶带病运行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了郴州市内河客船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