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籍船舶“湘娄底机6868”船主刘先生从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船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船舶检验证书。这是湖南船舶通检互认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湘潭市签发的首份“通检互认”证书。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我省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持有本省各市(州)船检机构核发的有效检验证书的船舶,在营运期间可就近向本省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船检机构申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文书,各船检机构、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认可。省内通检互认不受船舶类型、船龄、检验种类等限制。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有序推进通检互认工作,为省内营运船舶提供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服务。10月14日,“湘娄底机6868”船主刘先生向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提出船检申请,中心船检工作人员迅速安排船检事宜,10月15日赶赴铁牛埠码头对“湘娄底机6868”进行登船检验。经过全面检查,确认船舶满足适航条件后,工作人员当天签发了船舶检验证书。从检验到证书签发,整个过程不到一天时间。
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船检工作负责人介绍,省内船舶通检互认工作的开展,极大地便利了船舶运营。该政策执行前,船舶需回到船籍港检验,或由船籍港船检机构派验船师前往船舶所在地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回港换发证书,检验周期长、效率低、成本高。如今,船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就近向本省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船检机构申请检验,极大节约了船舶待检时间和营运成本,对助力航运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