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湘西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在吉首召开。各县市水运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20余人参加。
会议宣贯解读渡口渡船管理相关法规规章,传达学习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运事务中心关于抓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州渡口渡船渡工基础数据台账管理、渡口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渡船检验发证、省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清零”专项督查考核和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动态完善全州渡口渡渡船管理台账,规范渡船检验发证,全面落实省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清零”专项督查考核,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等工作,进一步压实渡运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内河渡口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乡、村、渡工三级责任落实。
会议要求,要提高安全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州渡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属地镇、村委要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渡口渡船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运营人依法依规开展渡运工作;同时加强巡查,防止未经批准擅自在辖区内设置渡口和非法渡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要抓好渡船和渡工安全管理。渡船运营人要定期维护保养渡船,确保处于适航状态,按期申请检验,并按照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放置在易取处,保持其随时可用;渡工要严格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渡船。四要严格遵守航行管理规定。渡船要在渡运水域内按照核定的渡运路线航行,符合乘客定额、装载技术要求及载重线规定,不得擅自更改经核定的渡运路线,严禁超载,严禁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客按照上船时先车后人、下船时先人后车的顺序上下船舶,在航行期间全程正确穿戴救生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