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专题推进会。会议听取了衡阳市非法码头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明确了下一步具体整治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大力开展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的深入贯彻落实,是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对省委市委市政府、省厅重点工作的严格推进,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抓好非法码头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快非法码头整治工作进度,防止全市30处取缔类非法码头“死灰复燃”,确保全市10处非法码头在11月15日前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全市15处港口码头规范提升任务在12月15日前完成。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禁止码头在整改施工期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对14处涉河砂石集散中心下达执法文书,禁止船舶靠岸作业。局港航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水运事务中心要通力合作,督促各港口码头企业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督促指导县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牵头组织辖区内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巡查频次和监管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港口码头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