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郴州市水运事务中心紧紧抓牢水路运输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松懈。
该中心于8月6日和8月1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水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郴水运疫防〔2021〕26号)、《关于印发<全市水路运输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郴水运疫防〔2021〕27号),对全市水运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做了部署安排。该中心成立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防疫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对照表》,要求全市水运系统严格遵照实施。
据统计,该中心到各县市区码头、渡口、运输企业检查共计8次,检查企业10余家、船舶25艘,下发交办函5份。
下 下一步,该中心中心将继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疫要求,加强检查督导,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