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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已停航封渡!湖南交通运输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 2026-07-29 【字体大小:

受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影响,湖南局地迎来极端强降雨天气,交通运输防汛防台风形势严峻复杂。依据气象预报及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7月26日16时起,将交通运输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三级。

据气象部门消息,7月26日至28日,湘东、湘北大部有80~200毫米强降雨,局地超3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50~80毫米,同时伴随8~10级强阵风。此次天气过程持续久、范围广、极端性强,26日至27日湘中、湘北、湘东南局地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S11平汝、G76厦蓉、G4京港澳、G60沪昆、G72泉南等高速公路路段通行风险高。内河航道、湖泊水域船舶易出现走锚、失控、倾覆等险情,水陆交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

针对行业风险特点,全省交通系统聚焦重点领域,全面压实防御举措。

公路方面,加强受台风影响路段主动防御管控,做好事前预防性巡查、事中即时巡查和事后针对性巡查。强化高速公路主动封闭管控,严格执行“应关尽关、应停尽停”要求。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将立即封闭农村高危桥梁、漫水桥及隧道,严禁群众冒险涉水通行。

水上交通方面,强化桥区水域巡查管控,加强锚地等避风水域管理,严格落实内河船舶停航避风措施。加强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管理,强化港口码头设施设备和货物堆场巡查检查,确保航道设施运行安全。

道路运输及城市交通方面,督促受台风影响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运输计划,加强“三客一危”车辆和重载货车的运输组织和安全监控,杜绝冒险运输、涉险运营。扎实做好城市轨道交通防汛应急工作,根据汛情及时果断采取限速、封站、停运等措施。

在建工程方面,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加固塔吊等高大设备、板房等临时建筑,做好基坑、边坡防坍塌措施,提前做好人员、物资、设备的避险转移,确保安全。

当前,全省水运系统加强风险源头防范,严格执行“应关尽关、应停尽停”要求,全面暂停涉客船舶运营、港口码头作业及水上施工,重点区域渡口渡船全部停航。截至目前,全省交通运输运行总体平稳,未接报重大灾损及人员伤亡情况。下一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将持续紧盯台风动态,深化重点领域巡防排查,抓实各项防御措施,以严实举措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省防汛防台风大局提供坚实交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