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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求!湖南省普通客船建造技术指南修订

来源:船舶检验事务部 发布日期: 2026-06-18 【字体大小:

为全面提升全省水上客运本质安全水平,近日,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依据最新法规及技术标准,对《湖南省普通客船建造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全面修订。

此次修订旨在从船舶建造源头把好安全关,统一技术要求,淘汰落后船型,推动全省客船向标准化方向升级。为确保《指南》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请发送至官方邮箱:hunancj@163.com

《指南》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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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客船建造技术指南

(试行)(修订征求稿)

第一条本指南适用于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航行的普通客船。

第二条本指南须全面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的现行的内河船舶技术法规。

第三条船体应采用钢质或铝合金材质。船舶主机机舱应为独立机舱、主机应为座舱机。乘客舱室须设置至少2个舱室出入口。

注:座舱机系指发动机(或电动机)安装在机舱内。

第四条应标识与其船舶登记证书记载一致的船名、船籍港。

第五条船长小于40m的客船,应设置浮力体,浮力体应永久性固定设置,浮力体提供的浮力应大于等于满载水线对应排水量的102%。

第六条应进行破损稳性计算。

第七条应在驾驶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固定展示包括有灭火设备、各舱室和甲板通道及通风等消防设施的布置和数量的防火控制图或消防设备布置图。

第八条突风稳性衡准数不低于1.0。

第九条驾驶室可视范围应满足如下要求:

(1)驾驶位置系指驾驶室控制台前方驾驶员所在位置。从驾驶位置上所见的水面视域,在所有吃水、纵倾和甲板载货状态下,自船首前方至任何一舷10°止的范围内均不应有1.5倍船长以上的盲区遮挡;

(2)在驾驶室外正横前方从驾驶位置上所见水面视域内任何由货物、桅杆或其他障碍物造成的盲视扇形区域的遮挡,应不超过10°。盲视扇形区域的总和应不超过20°。盲视区之间的可视扇形区域至少应为5°。但在上述(1)中所述之视域内,每一单独的盲视区均不应超过5°;

(3)从驾驶位置上所见的水平视域应延伸为一个不小于225°的扇形区域,即从正前方至船舶任何一舷不小于22.5°的正横后方向;

第十条应至少配备1台持船用产品证书的船载甚高频无线电话装置和1台持船用产品证书的便携式甚高频无线电话装置。

第十一条应安装能与湖南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船舶智能监控系统对接的船舶智能监控终端。

第十二条应按乘客总人数的100%设置坐席。

第十三条

名词定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的有效的船舶检验技术法规。

本指南由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船舶检验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