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船舶水污染防治,守护好“一江碧水”,近日,省水运事务中心联合长沙理工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船舶水污染物移动接收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湖南省全力抓实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船舶水污染治理有力有效,全省基本形成移动接收为主、港口码头固定设施接收为辅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模式。船舶水污染物移动接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具备接收作业能力及接收作业范围相适宜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单位,实现了船舶水污染物的全免费接收,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经营人交付污染物的积极性显著提高,有效防止了非法弃排。
为全面提升全省船舶水污染物移动接收服务水平,促进水运高质量发展,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组织长沙理工大学、长沙友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起草了《船舶水污染物移动接收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文件规定了船舶水污染物移动接收单位、接收作业船舶和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以及移动接收单位运行管理、服务流程、评价与改进等要求,文件适用于在湖南省行政区域通航水域内船舶水污染物移动接收单位开展船舶水污染移动接收服务。
目前,《船舶水污染物移动接收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正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原文与意见反馈渠道请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http://amr.hunan.gov.cn/amr/zwx/xxgkmlx/ywx/bzx/202404/t20240430_33290335.html,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