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渡口渡船数量多,安全监管情况复杂,在渡运安全管理工作中,会出现一些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问题。为抓实抓细渡运安全管理工作,该中心探索建立渡运安全管理标准,制定了《益阳市渡运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月28日发布施行,标志着益阳“渡运标准”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满足益阳渡运管理现实之需
益阳市共有渡口363处,其中人行渡口298处、渡运车辆渡口65处,具有库区、山区、湖区的不同地理、水文特征。国家和省级层面现行渡运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具体,如:对渡口停渡停运期间车辆能否进入渡口码头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渡口标识标牌没有统一的标准,容易给渡口经营人和过往群众造成困扰。2022年2月6日凌晨,益阳市茈赛渡口发生一辆小客车意外坠河事件,造成4人死亡。事件发生后,益阳市水运事务中心痛定思痛,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管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力推动《办法》出台。
夯实渡运管理各方之责
《办法》共5章38条1个附件,对渡口渡船硬件设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健全了益阳市水路交通管理法规体系。
渡运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化。多年来,渡运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难,对此,《办法》明确,“渡运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方便群众、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交通运输、应急、公安、教育等部门在渡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责任。明确渡口运营人在渡运安全管理中应承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设置渡口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标牌,配备渡船,并负责渡口、渡船的日常维护保养。
渡运安全管理措施精细化。严格控制新增渡口,有序推进渡口的“撤并改”工作。加大对非法渡运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渡运时间,如遇消防、救灾、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渡运的,渡船必须具备夜航条件,由渡口运营人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加强对已撤销渡口的管理,自渡口撤销之日起三年内,继续采取安全防控措施,防止渡口非法渡运。实行差异化管理,遇洪水、大风、大雪、低温冰冻等特殊原因需停渡的,由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发布停渡停运通告。率先在省内明确渡运管理标志标牌技术标准。
推进渡运管理办法落地
《办法》出台后,益阳市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全市渡口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普及渡运安全知识。印制《办法》口袋书3万册、宣传图片1万张,制作《办法》政策解读文件,使渡口管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对渡口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提高学管能力。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渡运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先学,使干部职工能够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并运用好《办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内容,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聘请渡运管理专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打通《办法》落地最后一关。
落实“益阳标准”。《办法》发布后,益阳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对渡口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落实“益阳标准”。目前,全市人行渡口的标识标牌已全部完成改造,累计整改问题隐患289处,65处汽车渡口实现晚上“关门落锁”,并设置了“夜间停运、禁止通行”的关闭设施和标牌。停渡3年内的渡口均安装了“渡口关闭,禁止通行”的标牌。渡口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达到了《办法》设定的“益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