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治理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强渡运安全治理,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渡运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县(市、区)政府建立健全县、乡、村、渡四级责任制,会同教育部门推动各地市加强“学生渡”安全管理,多措并举推动渡运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大渡运安全资金投入,将渡口渡船纳入地方财政补助范围,重点用于提升渡口设施设备安全水平、渡船维护保养等方面。要推动将渡船船员渡工列入公益性岗位,稳定职业队伍。要指导县(市、区)地方政府用好相关建设补助资金和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资金,规范资金发放标准,积极推进渡口“渡改桥”、加快渡船更新改造;督促渡口运营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承运人责任保险。要进一步提升渡运设施安全水平,加大老旧渡船更新淘汰力度,完善渡口靠泊安全设施、乘客集散通道、安检设施设备等,严禁达到报废年限的渡船参与渡运;按照《客渡轮专用信号标志管理规定》,统一渡船着色标识,规范专用信号标志,鼓励夜航渡船实施船名船体亮化,提高渡船航行会让辨别能力。要开展渡船标准船型研究,结合实际推广安全、环保和智能的渡船标准化船型。要进一步提升渡船船员履职能力,严格渡船船员考试发证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渡口运营人等加强渡口工作人员、渡船船员渡工年度安全培训;严格渡船船员任职条件和日常考核管理,按要求组织开展船岸应急演习;防范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人员上岗,推广实施上岗前检查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渡船安全监管,按照“一渡一策”“一船一策”要求,完善渡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升渡船安全监管针对性、全面性。要进一步推进渡运安全技术创新,推动渡船碰撞风险预警、精准气象预报、人员车辆统计等科技信息化技术和设备的应用,提升渡船智慧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