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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启动!确保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清零”

来源:综合部 发布日期: 2023-07-20 【字体大小:

近日,省水运事务中心启动2023年全省第一轮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清零”督查考核工作,全面排查治理水域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本轮督查考核派出14个督查组,于7月10日至7月20日,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清零”制度建设、落实和安全日常工作督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对全省各市州开展监管水域现场检查,重点抽查管辖水域内的渡口、渡船、客船、货船(含危货船)、采运砂管理(含采砂船、采区)、水运企业(含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等,优先检查危货运输船舶、危货运输企业和危货港口。

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并严格对照监管台账全面检查涉水县市区及其辖区内监管项目。

在怀化,督查组检查了洪江市黔城、托口的三家水运企业及所属客船,同时抽查了管辖水域内的渡口、渡船,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求继续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船舶规范化管理,保持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督查组在洪江市抽查渡船。

在湘潭,督查组对湘潭市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运输船舶、渡船渡口和监管部门上半年的“隐患清零”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要求进一步规范港口水运企业经营秩序,强化企业经营人安全管理意识,提升主管部门精细化管理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督查组在湘潭市进行渡运检查。

对于各地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督查组进行现场交办,确保不因安全隐患交办、治理、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