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为全面加强水运监督执法,防范和化解水运安全风险,确保水运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结合近期省安委、省厅对全省安全形势的分析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运输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向全省各市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支队)、水运事务中心、中心直属各单位印发通知。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以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全面强化水运监督执法。一是要强化工作合力。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水运事务中心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一方面主动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进一步理清、理顺水运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明确责任分工;一方面加强合作,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辖区水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一方水上平安。二是要抓重点抓关键。要认真排查辖区内水运安全违法行为频发的重点水域、客运码头、渡口、船舶和企业,加大检查频次,按照“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持续保持水运安全执法高压态势。要严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缺失、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的企业,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三是要创新执法手段。要切实保障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深入推进“智慧水运”“客渡通”等监管系统的应用,开展电子巡航,实施对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舶、通航环境、船舶AIS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动态监管。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切实防范和化解水运安全风险。一是要全面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以“隐患清零”为抓手,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停泊、航行、作业的客船、客渡船、采运砂船、危化品船和港口危险货物储存装卸作业进行隐患、风险大排查。二是要切实加强客、渡运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等制度。特别要紧盯当前中秋、国庆等重点节点,维护好客、渡运输秩序,做好客、渡运高峰时段的运力和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客渡船超载、非法营运、冒险航行等行为。要严格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要求和“易燃、易爆、危禁品”检查。要加大视频监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应急值班相关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及时处置。三是要紧盯危险化学品运输和港口作业安全。要进一步严把危货申报、装载积载、装卸货物等各项关口,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进出港谎报瞒报、危化品洗舱水偷排等违法行为。督促港口经营人加强装卸作业安全管理,严禁超配载、货物混装等,确保港口生产作业安全。四是要切实推进涉砂船舶安全管理。要加大运砂船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执行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严防运砂船超限配载以及夜间配载。要加强涉砂船舶市场准入条件的审核,严厉打击无证航行、配员不齐、超载运输、超范围经营、非法水上过驳、不按规定开启AIS设备等行为。五是要进一步强化重点水域现场监管。要强化对通航密集区、客运(旅游)重点区域、采砂作业区等重点通航水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快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全面督促落实桥梁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要按要求划定桥区通航水域、制定桥区水域通航规则,督促船舶按照指定线路通行桥区水域;要严厉打击船舶不按规定航路行驶、运砂船不收回皮带支架航行等行为,确保隐患治理取得实效。六是要加强恶劣气候和异常水情风险防范。要健全完善天气、水文信息的预警预报,在异常气候条件下,强化船舶安全措施保障,因情因地实施交通管制。要备足应急处置物资和设施设备,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气候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季节性枯水、急流险滩的水情监测和通航安全维护,大力推进公益助航,防止船舶搁浅、堵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畅通。
通知明确,各单位要加强中秋、国庆长假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要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提升信息报送标准,坚决杜绝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