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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湖南联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安全环保部 发布日期: 2021-06-18 【字体大小:

    616日,为全面提高湖南航运企业经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天津海事局与省水运事务中心联合开展内河船舶涉海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大讲堂”活动。省水运事务中心安全环保部,天津海事局安全处、通航处、指挥中心,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娄底市水运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以及湖南16家涉嫌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航运企业经营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通过多个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引发事故的典型案例,生动剖析了内河船舶涉海运输风险,详细讲述了内河船舶涉海运输危害:一是内河船舶稳性达不到海上航行标准,在大风大浪的海域中,大角度操舵可能引发船舶倾覆;二是内河船舶抗风等级不高,船舶上层建筑易被风浪拍碎;三是内河船舶未安装雷达等海上航行必备的助航设备,在夜晚航行或抵达近海通航密度较高的水域时,极易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四是内河船舶吨位较小,遇险倾覆,沉没较快,加之内河船员未经过海船船员安全知识培训,发生事故后死亡率较高。

    活动中,相关单位还对下阶段整治工作进行政策宣贯。天津海事局和湖南各级水运机构将协同合作,共同开展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整治。一是天津海事局将采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共治的方式开展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整治,严格做好现场监管;二是沿海海事机构和内河水运部门将按照海事协同管理办法,积极协调、信息共享,共同开展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治理;三是监管部门发现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除了严格查处肇事船舶,还要追责其所属航运企业及为其配载、卸载的港埠企业。

    省水运事务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表示,此次安全警示教育“大讲堂”活动,切实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源头管理,主动召回涉海运输的内河船舶,对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