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水运频道>水运要闻 > 正文

省水运事务中心组织召开第二届船舶检验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会暨船舶检验工作务虚会

来源:综合部 发布日期: 2021-06-09 【字体大小:

    6月8日,省水运事务中心组织召开第二届船舶检验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会暨船舶检验工作务虚会,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胜出席并讲话,党委委员、副主任刘仁煦、一级调研员刘中勇、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全省各市州船舶检验机构的5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总结了第一届船舶检验专家委员会主要工作、汇报了第二届船舶检验专家委员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随后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胜为第二届船舶检验专家委员会成员发放聘书,并就此次会议发表讲话。



    张胜指出,设立船舶检验专家委员会是新形势下提升船检管理水平、提高船舶检验质量的一次积极、有效的探索,是对现有船检管理模式的创新之举。实践证明,作为全省船检工作的智囊团、参谋部,几年来,船舶检验专家委员会为全省船舶检验提供了专业的咨询服务,为船舶行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有效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张胜要求,第二届船舶检验专家委员会需进一步发挥职责职能,推动湖南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深刻认识抓好船检工作的重要意义。船舶质量是水上交通安全的关键因素,船舶检验工作是全省水运管理至关重要的一环。船检工作中的图纸审查、建造检验、船用产品检验、营运检验是有机联系、密不可分的,只有各个环节从严把关,督促设计单位、船厂及船用产品生产厂家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督促船东对于营运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才能保证船舶质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二是要切实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船舶检验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工信部门取消船舶建造资质及设计资质认可后,导致船舶修造质量及设计质量难以从源头上有效把控;船舶检验费停征后,各级财政未单列船检工作经费,导致船检工作失去工作经费保障等。面对这些困难,船检人员一方面要积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另一方面也要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船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不断提升船检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船舶检验工作要求船检人员具有较强的技术业务能力和把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能力。今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船舶检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的船检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各级船检机构要严格执行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工作程序,规范检验秩序和检验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船舶检验质量;要通过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各级船检机构船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张胜强调,随着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航运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贯彻,船舶污染防治要求的不断提高,全省船检工作任务更重、压力更大,船检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严抓落实的紧迫感,扎实工作、不辱使命,奋力推动全省船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和水运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