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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海事召开内河船舶涉海上非法运输整治约谈推进工作会

来源:益阳市地方海事局 发布日期: 2018-11-07 【字体大小:

为深刻汲取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事故教训,督促各水运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115日上午,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召开内河船舶涉海上非法运输整治约谈推进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安化县航运公司等11家水运企业法人代表,各区县(市)地方海事处、直属分局分管企业负责人,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负责人,安监科、船员科、船检科、运输科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

会上11家企业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船舶摸底情况、召回情况、采取的措施、不能召回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建议进行了汇报,并就下一步整改进行了表态。

会议通报了“10.21”等4起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事故情况。传达了《湖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约谈会议纪要》(湘海事纪要[2018]3号)文件精神。会议要求,一是各企业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船舶必须想尽办法摸清现阶段的航行区域,各区县市海事处、直属分局协助辖区各企业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船舶积极规劝召回。二是对于愿意召回返港的船舶,各企业要明确返回航线计划和时间安排。对拒绝召回返港的船舶,各区县市海事处、直属分局必须协助辖区各企业加强与沿海海事部门联动,请求船舶所在地沿海海事部门严厉协查。三是对无法联系和不愿召回的船舶可以在《中国水运报》登报申明解除合同关系和证书失效的说明。建议企业向法院提请诉讼,运用法律和科技手段禁止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下一步积极向省局汇报如何从法律层面、政策层面解决船舶经营人不服从召回返港船舶登记等证书无法销号的问题。

会议强调,各企业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高度重视内河船舶涉海上非法运输整治工作,各企业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对船员船舶的安全管理。各区县市海事处、直属分局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VTSAIS等信息系统优势,加强对船舶动态跟踪检查和工作力度,坚决从源头管控防患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事故的发生。

各企业通过电话联系或书面通知,有2艘船舶同意1130日前驶入核定的航区。111日,湖南南洞庭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已召回1艘在天津从事非法海上运输的“湘沅江机0968”船舶,目前该船已进入长江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