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湖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益阳沅江市地方海事处结合辖区水域实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沅江市地方海事处河湖“清四乱”行动方案》,联合水上派出所,于9月10日至16日开展了以“清四乱”和防治水污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围绕八个工作重点:一是“僵尸船”整治回头看;二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行动;三是船舶防污染治理;四是涉砂船舶整治;五是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六是非法砂石码头、岸线整治;七是在建涉水工程污染;八是水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整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有效防控益阳沅江水域内船舶污染物排放和接收,进一步规范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活动,有效遏制船舶水污染事故,做好水运污染防治及绿色发展工作,推进水污染防治管理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