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27日,邵阳市共清理摸排出的894艘“僵尸船”,拆解处置892艘,规范处置2艘,处置率达到100%。
省总河长2号令下发后,邵阳市迅速组织成立了“僵尸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制定了《开展“僵尸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以实现“四个一律”目标:即长期停泊不用、无人管理的船舶(即僵尸船)一律处置拆解;不符合环保要求和闲置废弃的挖砂船(含采砂船、运输船、卸驳船)一律取缔拆解;污染水体环境的餐饮船一律取缔;所有合法船舶一律落实“五个管理措施”(即安全锚泊区、固定系缆桩、合格的钢丝绳、安全作业责任卡、防汛预案)。方案还明确时限:3月31日前完成“僵尸船”整治任务。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程序。
为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目前,各涉水乡镇(街道办)正在加紧建立辖区船舶台账,所有合法船舶正在落实五个管理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交通海事、水利、环保、农业渔政等部门的联合巡河工作也逐步常态化,政府主导统筹、部门按职履责、乡镇日常监管的长效管理体制初步建立,有效确保了邵阳市防汛、航道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