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9-13 00:00 【字体:大 中 小】
一、检查对象和结果
在从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厅分两个阶段,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记者全程跟踪采访的工作方法,分别组织省交通质安局按照“全覆盖”方式、厅复核检查组按照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全省11个高速公路和2个重点水运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进行了人员履约情况检查,共检查72个施工合同段、27个监理合同段和89家工地试验室,检查从业人员2000余人次。
经过前段工作的努力,发现共有52个施工合同段、10个监理合同段、10个工地试验室存在违约问题,违约人员249人次。经厅研究决定,对5家从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8家从业单位约谈,对51家违约单位和10名违约人员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责成省交通质安局对6家从业单位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二、这19家单位将被通报批评或约谈
1.厅通报批评的单位(5家)
施工单位:怀化铁路工程总公司(永吉第20合同段)、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武靖第9合同段);
监理机构: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张桑第1监理处);
检测单位:岳阳市公路建设质量检测中心(南益第1合同段工地试验室)、中交四公局(北京)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永吉第10合同段工地试验室)。
责成省交通质安局通报批评的单位(6家): 施工单位: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张桑第6合同段、益娄第10合同段、南益第3合同段)、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南益第7合同段);
监理机构:北京炬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吉第2监理处、南益第3监理处);
检测单位:中铁大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洞庭湖大桥监理处工地试验室)、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张桑第6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衡阳市雁翔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武靖第5合同段工地试验室)。
2.厅约谈的单位(8家)
施工单位: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马安第4合同段)、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2个合同段);
监理机构:重庆中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永吉第1监理处)、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马安第1监理处)、长沙华南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马安第2监理处)、湖南三湘交通建设监理事务所(铜官港监理处);
检测单位:常德上德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永吉第9合同段工地试验室)、湘西州欣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永吉第3监理处工地试验室)。
三、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管仍然在路上,下一步将这样做
督促整改落实: 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总公司)、省水运投资集团要督促各项目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整改到位,于9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省交通质安局。
建设诚信交通: 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信用评价完全挂钩,力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不诚信顽疾。各项目公司、相关行业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同一问题不重复处罚、扣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客观、公正进行信用评价,督促从业单位提高诚信意识,营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良好信用环境。
建立长效机制: 各从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水运管理局制订的从业人员变更、请休假、撤场等相关履约制度,投标人员和合同人员不得随意变更,违者重罚;严格公路项目建设单位资格管理以及业主单位人员配备管理,建设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各在建项目公司应在已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基础上,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将人员履约纳入常态化动态监管;各新建项目要把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纳入招标及合同文件;各项目公司、监理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强化人员履约的层级管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对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的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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