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5-13 00:00 【字体:大 中 小】
为切实加强全局固定资产管理,摸清家底,明晰产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1年4月18日,我局启动了为期4个月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在4月8日召开的固定资产清查动员会议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京杰同志提出,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全面彻底、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彻底查清各科室拥有的固定资产数量、价值、完好程度及使用情况,对多年的陈欠账进行清理,按照规定,该入账的入账,该销账的销账,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清查准备阶段,已于4月底完成;第二阶段为清理登记、核查造表、建账立卡、汇总阶段,目前,已完成了清理登记工作,正在进行核查造表;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预期7月中旬完成;第四阶段为形成清查报告、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阶段,预期8月中旬完成。
5月13日,郑京杰局长主持召开了固定资产清查阶段工作总结会,听取了徐跃平同志对前阶段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 固定资产清查阶段工作总结会现场 )
郑京杰局长对前阶段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要求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再接再厉,认真仔细,顺利完成此次清查工作。
(办公室)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