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5-10 00:00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为,促进全省质安文化形成,近日,省交通质安局印发了《湖南省市州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市州质安机构(省水运站)工作列入考核范畴。
一是明确重点考核内容。从基础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大方面进行考核。
二是制定考核办法。考核工作每年实施一次,省交通质安局组织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评分基础上,结合平时检查情况,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经省局研究审定,公布考核结果。
三是实施考核评价。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优胜”、“达标”、“不达标”四个等次。对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与奖励,被评为不达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行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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