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交通质安局 发布时间:2019-05-31 17:19 【字体:大 中 小】
检查发现,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S231祁东凤岐坪至城连墟公路改建工程存在部分路段钢护栏未安装、滑坡路段未设置安全提示标牌、护坡铁丝网未锚固安全隐患;衡东草市洣水大桥存在施工用具及材料摆放不规范、施工用电操作不规范、预制T梁预应力钢筋张拉孔处密封混凝土开裂等安全隐患;衡阳县灵瑞寺清江大桥存在关键岗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均不在岗、各专项方案均未审批、脚手架专项方案与现场施工不符、临时起吊支架位置与方案不符、监理单位内业资料缺失严重、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未戴安全帽、桥台与临时便道相接处未设置安全防护网、施工人员拆除模板没有专职安全员现场管理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对衡阳县灵瑞寺清江大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其他三个项目现场下达了整改指令,要求立即整改到位。督查组要求,凡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风险防范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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