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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19〕7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湘安办发〔2019〕2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厅安委〔2019〕7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聚焦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厚植安全文化,推进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主题宣讲活动。相关科室要督促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开展专题培训、专家讲座、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讲“安全生产公开课”等系列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要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落实,组织学习《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湘办〔2018〕41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湘交安监〔2019〕61号)、《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19号)、《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9〕43号)等文件,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促进法治质安建设。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相关科室要派人督促并参与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的宣传咨询活动(主活动点为平益、安慈高速公路项目),重点围绕法规制度、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干部、安全生产专家、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有丰富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老师,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开展发放宣传资料、广场宣传咨询、媒体宣传咨询、微信传播安全知识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专项活动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讲和宣传咨询活动,强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促进责任落实。

  (三)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相关科室要督促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根据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演练(主活动点为平益、安慈高速公路项目),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四)开展公益警示宣传和线上线下科普宣传。相关科室要督促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制作或采购一批警示教育片、公益宣传片,通过网络、微信、抖音等平台推出,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及时下载观看或在线观看。要以省厅翻录制作的《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录(2018年)》为基础,专题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地区内外、行业内外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全社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相关科室要督促各项目公司结合“安康杯”活动,组织施工企业开展应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竞赛活动,推动企业职工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专家话安全活动。活动期间,各科室要开展一次与相关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典型案例的分析座谈会,查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和意见。要督促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家话安全”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邀请本行业领域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访谈,与听众交流互动,传播公众应急安全知识,提升大众应急风险意识、安全意识、防范意识。

  (六)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工地活动。按照质安文化下工地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编排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雅俗共赏的精品安全文化节目,组建安全文化巡演团,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公共场所和项目工地等开展安全文化巡演活动,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和政策法规,让安全意识与安全素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寓教于乐、潜移默化。

  (七)开展直击“百日行动”大宣传活动。相关科室要督促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组织由安全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结合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和“落实2019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各项部署,深入施工一线,开展持续报道、跟踪报道、深入报道,树立正反面典型,曝光一批非法违法案例,形成监管执法强大合力和曝光隐患的强大震慑力。同时紧盯国家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积极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利用电话、微信、短信等举报平台,有效发挥群众和网络监督作用。

  三、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领导小组,刘山健总工程师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监督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强化跟踪督导。相关科室要督促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公司落实活动要求,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实时掌握各项目公司的工作动态。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相关科室做好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的工作资料收集和本科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结合厅安委办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现就资料报送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6月份的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所在科室具体联系的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局安委办(安全监督科),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2.各科室及各在建项目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方案要求在6月5日前报送安全监督科;

  3.各科室及各在建项目活动总结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和统计表(见附件)要求在7月5日前报送。各单位的活动视频、照片请分别按制式(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或MTS;图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或PSD)报送。

  7月下旬,省厅将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和新闻作品片选活动,并进行通报表彰。请相关科室组织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积极参与评先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杨利 073185887036

  073185887050(传真)

  电子邮箱:2756322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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