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7-06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质安监督〔2016〕117号
各在建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公司:
我省近阶段为汛期,强降雨较多,大部分山坡土体含水量处于饱和状态,山体发生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较大。7月4日上午9时55分,在建的常安高速公路由于山体滑坡,已建好的仙溪洢水1#特大桥的部分梁板及立柱被推垮,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为吸取教训并切实加强雨季汛期施工安全管理,强化预控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路基、边坡、隧道等工程的防排水设施。
二、加强对高边坡、隧道的监控观测和弃土场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强化支护措施。
三、要组织对施工驻地和作业工棚进行检查,对易受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侵袭的施工驻地和作业工棚,要及时搬迁至安全位置。
四、对可能阻碍泄洪的支架、围堰、临时墩及施工便道便桥等设施,必要时应予以拆除,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五、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等的日常维护,作业前应及时检查起重设备和脚手架的基础是否稳固,并对缆风绳、附着结构以及安全保险装置进行检查。
六、加强防范强风、雷电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如临时设施(工棚、加工棚、施工便道、作业平台、满堂支架等)的防风、高耸设施(塔吊、高墩施工等)的防雷、施工输电线路的防风防落、各种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受雨水影响而产生的安全隐患等。
七、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对水系的影响进行评估,如路基施工对周边排水的影响、桥梁施工对河道的影响、弃渣弃土场对周边环境及水系的影响、隧道施工对山体水系的影响等,防止因排水泄洪不通畅、不及时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对上述工程部位和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必须立即落实整改,不具备条件及时整改的必须停止施工和临时封闭施工场地,做好防雨度汛措施,隐患排查的台账及整改落实情况相关资料应保存完好,以备检查。同时,应安排专人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施工现场动态,如发现危险预兆应及时撤离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5日
抄送:各市州质安机构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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