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5-23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质安检〔2016〕76号
关于注销长沙市城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有限公司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通知
长沙城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经我局核查,你单位于2016年3月报送的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申请材料中,2012年和2013年两年的业绩造假。为此,我局于4月12日下发《关于拟注销长沙市城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你单位的任何陈述和申辩意见。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第七条第(四)点:“乙、丙级试验检测机构每年应由不少于一项公路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和第十四条:“试验检测机构在换证复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换证复核资格,注销《等级证书》,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等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注销你单位《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证书》,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10个工作日内派人携带《等级证书》正、副本及检测专用章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5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