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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范公务支出制度 省直机关7月1日起实施

据湖南日报626日报道:71日起,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等将执行新规。

    1、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

    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

    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

    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2、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300

140

100

540

二类会议

260

120

80

460

三类会议

240

100

60

400

    3、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

培训地点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和讲课费

资料费、交通费和

其他费用

合计

省内

150

100

100

50

400

省外

180

110

100

60

450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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