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02-14 00:00 【字体:大 中 小】
各有关公路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09〕757号)文件要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有效期为3年,应于有效期截止日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延期的考核证书自动失效。为了做好2012年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延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延期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审核通过,准予延期,不予延期的,必须重新考核:
1、按期提出延期申请;
2、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参加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3、在管理系统中申请人无不良从业记录;
4、无下列所列行为。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专职安全员所在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2)本人受到部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3)未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教育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的;
(4)本人或为他人伪造证书或出具虚假证明的。
二、申请材料
施工企业提出延期申请时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企业出具的延期申请函;
2、个人延期申请表(附申请人白色背景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及延期申请汇总表;(表格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09〕757号上下载。)
3、考核证书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本企业人员负有责任的,或因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本企业人员受到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罚或者通报批评的,需如实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处罚、通报文件等;
4、原考核证书。
5、按照《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C类人员已细分为C1(企业专职安全员)和C2(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请各单位在提交延期材料的时候,将原有C类人员的细分情况与其他延期材料一同提交。
三、申请材料申报
(一)除中央管理的施工企业总部(集团)及其所属一级企业(以下简称 “中央企业”)外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及未分资质等级的专项资质施工企业(以下简称 “一级企业”)的延期申请材料经我局书面审核后报部。
(二)工商注册地在湘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以下简称 “二级企业”)的延期申请材料直接报我局办理。。
四、继续教育培训申请
根据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多但每个企业人员少的特点,为了能有计划地安排好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请2012年到期且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的施工企业于
五、联系方式
(一)培训科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4:45 夏季3:00-5:15
办公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南路1段1号天际岭隧道口东南角,办公楼5楼506房(万家丽路由北往南过天际岭隧道左转)。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培训科
继续教育申请汇总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职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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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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