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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湘质安安〔2011170

 

 

关于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为落实“平安工地”建设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湘交质安〔2011162号)和《关于印发“架桥机”等六项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的通知》(湘交质安〔2011193号)规定,今年6月省交通质安局和省高管局联合组织对全省部分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的项目有怀通、炎汝、安邵、通平、衡桂高速公路等18个建设项目;检查单位包括18家建设单位、20家监理单位、57家施工单位;共抽查在建桥梁35座,隧道11。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和施工现场管理两个部分;检查方式主要采取重点查看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抽查省厅193号文件落实情况及其他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询问从业人员并进行座谈等形式共下发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18(具体情况详见汇总表)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从业单位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体系,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但也存在少数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够,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得到落实。

多数项目公司都依法明确了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将安全职责纳入了合同管理。如汝郴、醴茶等项目公司分别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书,汝郴公司每年还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生产一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经费进一步得到落实。各项目公司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并严格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如张花高速根据项目实际制定了《张花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计量管理办法》,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规范安全费用的使用。

所有建设单位均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安全的班子成员;施工单位均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设置了安全副总监,配备了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多数项目公司能够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比。

(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加大,一线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

多数项目公司能够积极组织从业单位参加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绝大多数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通过举办培训班、民工夜校、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使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得到提高。省厅193号文件下发后,各建设项目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程的建设特点,强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严格抓好安全技术交底,促使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现场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稳步推进。

多数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防护有所加强。高空作业均安装了防护网或防护栏,人员上下通道有较好的保护,高空作业面下的道路搭设了安全走廊;部分隧道施工使用了人员进出管理系统并按要求设置了逃生通道;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基本通过专业验收;安全生产警示标志、标牌的规格得到统一,数量基本满足要求。大部分建设项目对高墩作业、架桥机、隧道作业等开展了专项检查,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措施得力,整改落实基本到位。同时,“施工安全分区管理制度”在我省高速公路项目上得到较好推广。大多数项目能够按要求将施工区域分为红、黄、蓝、绿四种不同的安全管理区域,将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在相应的区域有针对性地和强制性地执行,规范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四)建设项目能较好贯彻执行六项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要求,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绝大多数建设单位能够及时转发省厅193号文件,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文件并按六项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要求贯彻执行。多数项目能够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核对上报的签字表,绝大部分签字人都符合文件的要求,并且按要求将签字表在作业点进行公示。有些项目公司还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如通平、洞新、溆怀公司还要求施工单位将签字的表格制作成醒目的标牌立在关键控制点旁,提示作用较突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氛围良好。

各建设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和省厅193号文的要求。如新溆公司将六项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的要求制成手册,较好落实了省厅的有关要求;怀通、浏醴等高速项目将安全生产知识印制成口袋书、扑克牌等发放到一线作业人员;部分项目公司组织开展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劳动竞赛和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通过这些活动,有力宣传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和省厅193号文件的精神,形成了全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班组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有待强化。

一线施工班组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是造成安全隐患的直接因素。在检查过程中仍然发现少数现场作业工人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技能和防范能力较差,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等违规操作情况比较普遍。

部分安全技术交底只交到技术人员和班组长,没有交到一线作业人员,没有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技术交底不具体、针对性不强,不能有效指导工程施工,没有充分发挥技术交底的作用。

(二)少数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

少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不满足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是配备的专职安全员未参与安全管理工作;部分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过期且没有及时补办。如常安高速第三合同段(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的专职安全员比规定要求的人数少4名;垄茶高速第八合同段(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总工和一名专职安全员的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已于2011515过期。

部分合同段特种设备检验不及时,有的已经投入使用还没有取得验收合格证。少数特种作业人员仍没有持证上岗,特别是焊工的持证率较低,导致一些构件焊接质量较差;部分合同段的特种作业人员变更后未及时登记更新。

(三)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

本次检查发现生产安全隐患219处,其中临水、临边及与便道相邻的防护不规范的有9处,占抽查量的25.7%;承重式支架的搭设不符合要求,且未搭设施工楼梯的有7处,占抽查量的20%;高墩的立柱钢筋笼和模板稳定设施不完善,立柱钢模的横向纵向连接螺栓未满孔安装的有6处,占抽查量的17.1%;架桥机未按要求设置横向、纵向限位装置的有4处,占抽查量的11.4%;隧道二衬施工不及时的有6处,占抽查量的54.5%;未按规定设置逃生管道的有3处,占抽查量的27.2%;通风管道未接近掌子面2处,占抽查量的18.2%;人员进出洞未安排专人管理2处,占抽查量的18.2%;跨线路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警示标志普遍不够到位等。如娄新高速第五合同段(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石马山主线桥立柱施工,钢模的横向纵向连接螺栓未满孔安装,且立柱钢模直接竖立在承台上,与承台无任何的定位处理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监理单位把关不严,工作不力。

部分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审查不够细致、全面,未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方案指导现场施工,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特种设备的报备工作监理不到位,要求不严格,个别的专监连工程的基本情况都不清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够。

监理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用通用函形式发整改要求,部分施工单位没有及时回复,不能及时将安全隐患排除,部分指令下发后也未见施工单位的回复,少数监理没有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部分单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不细致,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处罚力度不够,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现象,同一作业面的同一安全隐患经常出现在安全巡查记录中。

(五)专项安全生产活动宣传、推进不够扎实。

一些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平安工地”建设六个方面的要求不熟悉,对于“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的具体内容不清楚,“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能有效落到实处。

部分合同段不能对照“架桥机”等六项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指导施工,施工现场因不落实省厅193号文件要求造成部分安全隐患;部分合同段的签字人员不符合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对于签字人员的情况又未进行认真审核,“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得不到真正的落实。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和省厅文件要求,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各参建单位要在前段贯彻落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和省厅162号、193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安全教育前移和落实。宣传、发动不到位的要补课;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要限期落实;检查中违背文件精神的要及时整改。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教育与监督,要纳入重要的管理日程,毫不放松。

(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重点、有计划地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要实行限期治理、“台账销号”;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应坚决予以停工整顿,直至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

要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季节变化情况,强化现场管理,防止因恶劣天气或气候突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评估,提高预防预控能力。

各建设单位要对高风险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或复评,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方案。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结合起来。按照部有关办法和指南要求,督促从业单位对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等重点工程,开展工程设计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预防预控能力,牢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四)进一步加强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突出对有关结构体系、构件受力情况的计算进行复核,对于与现场施工条件不相符和生搬硬套的专项施工方案应不予批复,同时应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已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进一步推进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各建设单位应选取本项目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对一些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出示范,树立样板,并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照示范性工程的要求,对全线类似的分项工程统一要求,推动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交通建设领域永恒的主题,各从业单位应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以“平安工地”建设为载体,严格落实“架桥机”等六项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提升安全工作实效,确保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附件:2011年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汇总表

 

 

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专项  检查  情况  通报

抄送:厅领导,厅基本建设处,厅安全处。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7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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