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的普通公路灾毁保险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普通公路灾毁保险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HNZH-CS-2025012201
3、采购预算:总预算:78万元(含招标代理费);分包预算:包一54万元;包二24万元;最高限价:包一53.56万元;包二23.5万元。招标代理费限价0.94万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一 |
535600.00 |
普通公路灾毁保险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
540000.00 |
□ |
□ |
包二 |
235000.00 |
普通公路灾毁保险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
2400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务的证明;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2)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响应,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一、二:具有保险中介许可证(含保险经纪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2 月27 日 至2025年3 月 6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领取磋商文件。
□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 15 : 00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3、开标时间:2025年3月10日 15 : 0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1、联系人姓名:蔡先生
2、电话:0731-82223589
(1)名 称: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
(2)地 址:长沙市八一路520号
(3)联系人:蔡先生
(4)邮 编:/
(5)电 话:0731-82223589
(6)电子邮箱:/
(1)名 称: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3)联系人:潘姣姣、蒋婷、李清
(4)邮 编:/
(5)电 话:0731-85058782
(6)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