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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从相:非现场执法斩断超限超载运输链条

5月9日下午,洞口县交通运输局毓兰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热闹不已,来自新宁县的“同行人”来到这里认真“取经”,向该检测站负责人刘从相认真学习“交通+公安+法院”非现场执法的经验。

这套经验,是我从2018年开始,经过近年时间反复探索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投身交通运输治超治限工作9年,刘从相已经成为行业内公认的“专家型”人物,而持续探索优化非现场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一直是他思考的课题。

△2019年7月,刘从相在洞口花园一线执法

问题:从非现场执法的弊端和短板入手

2018年4月1日零时起,洞口县全面启动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非现场执法,需要运用不停车检测系统对车辆进行监测。尽管有科技“加持”,然而在落实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过程中,却常常碰到各种各样棘手的问题。

“我们发现在监管的货运车辆中,有的套用已报废或注销的车牌进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有的采取遮挡车牌逃避打击,有的落户外地区牌照、甚至多台车落户同一地址,我们面临着违法当事人信息核准难,法律文书送达难、违法行为取证难等等问题。”刘从相说。

这些穿行道路上的一颗颗“不定时炸弹”,成为刘从相和同事们的一块“心病”。“一定要遏制住这个态势,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角度,加大打击力度。”刘从相在组织治超站同事们开展业务学习时,多次发动大家一起想办法,如何改变现状。

20235月9日,刘从相向新宁县治超办领导介绍源头治超经验

答案:逐步建立“交通+公安+法院”的非现场执法模式

他带领大家一头扎进书本,寻找法律法规方面的政策支撑;2016年6月,他们前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路政处参加治超非现场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2017年9月,再次前往长沙市、郴州市等地治超站调研学习治超非现场执法的经验。回来后,他们多次组织治超非现场执法的经验丰富的一线执法人员、法院工作人员、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的深入探讨。

坚持不懈的努力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非现场执法治超新模式逐渐成型,刘从相介绍:“我们结合洞口县实际,全面加强与公安交警、司法部门的合作,对违法违规车辆开展严查,一是把好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关,二是在交警车管所查询保险,三是公安网管大队开展大数据分析,四是通过GPS平台查询车辆驾驶人,通过这‘四管齐下’的方式,强化‘行司结合’,建立了‘交通+公安+法院’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基本解决了立案难、取证难、核准难、送达难等问题。”

这一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创,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洞口县治超形势发生根本性的好转,结案率由之前的48%提高至87%,得到了省、市相关领导的高度肯定。截至目前,邵阳市各县市区、怀化、衡阳、郴州、娄底等地的同行纷纷来到洞口县毓兰公路超限检测站参观学习交流。

刘从相“零点”治超行动

强化:“五个一”工程盯准源头治理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从源头上抓紧狠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刘从相和同事们探索出一套“治超宝典”:“五个一”工程。

刘从相介绍:“归纳起来,就是组建一支队伍,即企业自身、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执法监管、信息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队伍;制定一套制度,即治超信息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完善一套流程,监控记录信息、信息汇总、整改和查处情况上报的流程;确定一个标准,即《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图》;规范一套台账,即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每日货物出厂相关情况、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违法超限数据和遮挡号牌的违法情况的台账化管理。”

以落实源头装载监管为重点的“五个一”工程,使超限超载现象和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刘从相说,从他多年的一线治超工作经验来看,规范源头装载是治本,不仅保护了司机、保护了企业,还保护了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

刘从相与同事凌晨雪中推车

情怀:让执法更有温度

行伍出身,军人的特质在刘从相身上闪耀着不一样的光芒。执法,在外人看来是一个冰冷的词语,但刘从相从来都相信,执法也可以有温度,有情怀,有对百姓的拳拳赤子情。

2019年9月19日,刘从相随同洞口县人民法院综合行政庭庭长、执行法官3人给隆回县司门前镇石山湾村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魏某送《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决定书》,从洞口县城出发,近3个小时的车程,到达石山湾村时,山前无路可行驶了。三人租了三辆摩托车前往魏某家,走一路问一路,最后在偏僻的山顶上找到魏某的家。

“一座两间的土砖屋,残破不堪,家徒四壁。魏某年近八旬的母亲和七八岁的女儿在家,那时候魏某的父亲才去世不久,魏某本人远在隆回县城打工,通过魏某女儿才联系上魏某。”回忆起这次经历,刘从相感慨万千。

得知魏某的下落,三人又马不停蹄赶往魏某所在的隆回县城,告知魏某违法超限事实,9月27日,当事人魏某与洞口县毓兰公路超限检测站达成执行协议,且主动缴纳1500元罚款。

此起案件依法应执行处罚标底和滞纳金10000元,考虑到当事人魏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其诚恳的认错态度,根据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依法只执行不足20%的处罚金额,这充分体现了“行司结合”的人性化执法,又符合法律公平公正、宽严相济的原则。

前行路上,矛盾和挑战注定层出不穷,但无论出现任何困难,刘从相的脚步一直坚定。“为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这是天大的事,同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我们会一直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