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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欣在全省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现场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时候,省政府在郴州召开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场会议,家毫省长、茂林副省长发表书面讲话,剑飞副省长亲自出席并将作讲话,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治超工作的重视。今天的会议主要是推广郴州治超经验,动员部署全省治超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抓好工作落实。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先做个发言。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车辆超限超载危害大,社会反映强烈,而治理工作牵涉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和行业领域,全省交通运输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思想上要再统一,认识上要再提高,采取切实措施开展治理工作。

  (一)治超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关键抓手。车辆超限超载直接导致刹车性能、转向可靠度、行车稳定性等技术状况大大降低,极易诱发交通事故,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杀手”。大部分货车事故和相当比例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都与车辆超限超载直接相关。“7.19”沪昆高速重特大交通事故就是血的教训。尤其湖南是桥梁大省,全省公路桥梁达37182座,普通公路桥梁51%建成于30年以前,纳入危桥项目库的普通公路桥梁有3655座,根本经不住超限超载货车的碾压,一旦发生事故,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交通运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安全、抓治超就是“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把治超工作提到更高的层面来认识和对待。

  (二)治超是维护交通建设成果的有效手段。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方面的重视支持下,我省交通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公路总里程达到23.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167公里,全国排第四位,全省初步形成“五纵六横”高速公路为主骨架的公路网络,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我省交通建设成果来之不易,必须切实管理好、维护好、利用好。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危害公路设施安全,对此我们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公路结构性破坏和路面永久性破坏的程度呈几何级数增长。据测算,一条设计寿命为15年的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超载30%、60%、100%,使用寿命分别降低到7.1年、3.4年、1.4年;对水泥路面的损害更严重,只要平均超载30%,使用寿命就缩减到不足设计寿命的2%。我省潭邵高速公路通车仅10年,京港澳高速潭耒段、耒宜段通车仅11年便进入了大修阶段,有的干线公路甚至通车2—3年就要大修,这其中超限超载运输是重要原因,如果不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治理,交通建设成果就会严重受损,修再多的路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治超是树立交通运输形象的重要举措。第一,公路保畅是交通运输部门的重要职责。公路设施建成后,保证畅通是首要任务。如果超限超载运输泛滥,公路设施毁损又回复到走不畅的状况,老百姓的意见会更大,直接损害交通形象。第二,治超是依法行政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部、省文件对治超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交通运输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体现的是依法行政水平,树立的是负责任的部门形象。第三,治超是对交通运输部门执行力的检验。省政府对治超工作已经作出全面部署。交通运输部门能否“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履好自己的责”,这是对我们行政效能、履责能力和执行力的一次检阅和考验。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树立交通运输部门应有的形象。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交通运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治超工作列入交通运输安全“严打严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坚强的领导、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措施,严抓严管严治,务求工作实效。

  二、对照分工,严格履责

  省政府明确了属地政府、单位、部门治超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对号入座”,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围绕“车、货、企、人”四个重点,认真履行源头监管职责。一是把住货物装载源头关。对市、县政府公布的辖区重点经营性货物源头单位,采取派驻运管人员、长期巡查、技术设备实时监控等措施,严把车辆“进场、开票、计重、装载、出场”五个关口,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厂)。二是把住货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不合规货车,一律不得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得通过年度审验;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从严查处违规改装、拼装汽车行为;引导调整运力结构,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减少车辆超限运输条件。三是把住从业资格关。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加强信誉质量考核,建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从严查处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

  (二)开展道路综合执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采取切实措施,与相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使超限车辆无路可行。一是抓住关键节点。高速公路管住两头,省际入口严防超限货车入境,出口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的计重收费政策。干线公路要以省界入口、多条国省道交汇点、重点货物装载源头的主要出入路段和省内货物运输的主通道为重点,由地方政府组织综合执法。农村公路要在重要出入口和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二是发挥公路超限检测站依托作用。对发现的超限车辆,要就近引导到超限检测站,采取既卸载、又罚款的办法,坚持不卸载不放行。对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短途接驳、破坏治超检测设施设备、拒绝接受执法检查等行为,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三是制订应急预案。在属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处理好治超与保畅通的关系,防止出现路面阻塞,影响公路正常通行。

  (三)强化治超基础保障。一是合理布局科学设置超限检测站点。公路超限检测站是治超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托,必须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形成网络体系。但固定站点不是设置越多越好,设置过多建设投入和后期维护、运营成本很大,各级财力难以承受。要在最重要、车流量最集中,特别是货车最集中的地方,建立治超站,原则上先按照每个县市区保证一个固定站点加快完善。同时要充分发挥流动治超的作用,根据各个不同时期车流量情况确定重点,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和治理。要采取“固定检测站+流动治超”模式,保证工作成效。普通公路要全面摸清站点情况,经省政府批准设置且安排了补助资金但未按标准建设的,省公路管理局要督促市州尽快完善达标;对治超工作需要确需新增设置的站点,报省政府批准后,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市州建成经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后,安排补助资金。高速公路省际入口要按照规划和报批程序抓紧建立完善治超站点,特别是要督促经营性项目按照省政府要求尽快建立治超站点设施。二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运管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与对接,利用好市、县正在实施的“天网”工程这一平台,加快建立超限治理监控中心,在关键路段设立电子卡口,加强实时监控。高速公路要整合利用现有监控网络,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治超工作水平。三是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省政府要求市、县把治超站点建设经费、治超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向同级政府汇报,确保人、财、物落实到位。四是推进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既要按照规定抓好集中整治,又要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在货物装载源头管控、道路综合执法、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目标考核、责任落实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确保成效

  省政府明确: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全省实行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从2016年1月1日起实现常态化治理。交通运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规定”的要求,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治超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重点工作,是交通运输安全“严打严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交通运输各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部署推动,组织制订本系统、本部门治理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具体负责,加强组织协调,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要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照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细化到单位、部门,具体落实到人到岗,以责任制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联动配合。推动治超工作,关键在形成合力。一是实行部门联动。治超工作牵涉到多个单位和部门,交通运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发改、工商、质监、经信、国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主动履责,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抓好源头管控、道路综合执法等工作。二是实行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联动。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治超要搞好衔接。普通公路要把住关口,严防超限运输车辆从普通公路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主动服从属地市州政府的领导,支持当地政府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附近设置治超站点,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治超工作。三是实行信息抄告制度。公路、运管机构间要及时抄告超限运输车辆信息。公路、运管机构要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抄告制度,加快推进路政、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治超执法效果。

  (三)加强依法治理。治超工作政策性强,交通运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一是重典治乱。集中整治期间,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和省政府要求,统一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形成震慑效果。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治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治超工作的“五个不准”和“十条禁令”,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机构的指导监督,加强暗访检查、专项督查和考核管理。各治超站点要公布全省统一举报电话(0731—84428580)和当地举报电话,主动接受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四是严格问责。强化效能监察,对治超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部门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对以罚代卸、以罚代管、乱罚款、乱收费、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允许系统内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为违法超限运输开口子、搞例外,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从严追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交通运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利用服务区、收费站、治超站及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采取开设治超专栏、张贴标语横幅、印发宣传手册、发布治理通告、致公开信、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切实抓好集中宣传、全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形成全社会关心治超、支持治超的良好氛围。

  全省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序幕已经拉开。交通运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省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责,把治超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件重大民生实事强力推进,坚决完成工作任务,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刘明欣在全省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现场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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