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申报了S101、S209、S310等三条线路创建省级“路政管理示范路”。一年来,通过科学谋划、综合治理、创新机制等举措,圆满完成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了“示范路”的路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示范路”引领带动作用。 一、科学谋划,提升工作标杆 一是高度重视。我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谋划“路政管理示范路”的创建,局党委专题研究并提出了“出形象、有特色、能示范”的要求。全市公路工作会议对“路政管理示范路”进行了具体部署。我局下发了“示范路”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线路、标准、要求。 二是提升标杆。我局认为,要通过创建“示范路”全面提升长沙公路管理水平。因此,在年初创建“示范路”时,我们将线路管养的全面成效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综合考虑选定了S101、S209、S310这三条管理基础好、路况条件好、附属设施齐全的线路,创建省级“路政管理示范路”。 三是突出特色。为打造工作亮点,我们对“路政管理示范路”进行了特色定位。望城区S101线(雷锋大道)建设标准高,绿化、亮化设施完善,经过新康戏乡、靖港古镇、乔口渔都,该路定位于“城乡一体化公路”。浏阳市S310线(大文公路),连接经济重镇大瑶与耀邦故居、文家市等红色旅游景点,该路定位于“红色旅游线路”。宁乡县S209线(宁横公路)是长沙西部与娄底的市际连接线,也是宁乡县城与西部山区通道,该路定位于“区域经济走廊”。 二、综合治理,突出创建实效 一是宣传先行,营造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2016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路政宣传月”活动,通过媒体宣传、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护路责任状、LED显示屏字幕宣传等多种形式,着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公路沿线镇、村、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上门宣传,通过政策宣讲、工作座谈等形式,让大家共同支持创建工作。同时,在2016年,我局按照“每2公里不少于1处”的标准,在“示范路”上设置了永久性宣传牌,并在公路出入口处设置了“路政管理示范路”大型标志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了公路管理的良好形象。全年路政员上门宣传“示范路”创建工作200多次,各级媒体宣传20余次,增设宣传标牌5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2000多份。 二是严格管理,维护路域环境的良好秩序。我们加强了“示范路”的路政巡查力度,巡查频率提升为2天巡查一次,对涉路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违法案件发现率、查处率都达到100%。同时,各区县(市)对 “示范路”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对策,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方式,协调公安、交警、城管、国土、综治等部门,联合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宁乡县组织城管、国土、安监、工商、公路等部门,在6月底前依法拆除了S209线全部广告标牌,关停了沿线全部非法矿山,一举解决了路政管理的老大难问题。2016年,全市在创建“路政管理示范路”行动中,共拆除非公路标志216块,清理摆摊设点120处,拆除违法棚屋8处,清理公路用地以内堆物放料89处,清除遮挡公路标志的障碍物15处,清除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26处,清理马路市场3个,路域环境达到“八无”,整治效果突出。 三是加强服务,形成公路管理的良性互动。我市创建的“路政管理示范路”都是交通流量大、沿线经济发达的重要通道。在创建“示范路”的进程中,高度注重提升路政服务水平,提高路政管理的社会美誉度和人民满意度。一方面加强软环境建设,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我们落实行政审批的两级代办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采取发放便民联系卡、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公示执法信息,增强执法透明度。浏阳市公路局结合S310线红色旅游发展需要,主动上门提供审批服务,进一步规范了旅游标识牌的设置。另一方面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服务设施。望城区公路局联合城管、交警部门在S101线集镇路段增设了红绿灯和停车位,解决了集镇路段乱穿乱停的问题;宁乡县公路局联合交警部门,在S209线交通复杂路段设置了中央隔离带,提高了行车安全保障水平。 三、着眼长效,抓好机制保障 1.推行驻站制,开展联合巡查。2016年,我局一线路政员常驻中心养护站9个,每月驻站不少于18天。驻站路政员和养路工每周对“示范路”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巡查,每月召开一次养护路政工作协调会,建立了完善的养护路政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示范路”创建过程中各种难题,全面提升了公路管养水平。 2.建立路长制,层层传导压力。我们在浏阳市试点推行“路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由浏阳市政府领导担任路长,乡镇长担任分路长。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方位管理。“路长制”的推行,将“示范路”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乡镇一级,将部门行为真正转变为政府行为,构建了长效机制,实现公路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落实责任制,狠抓工作督查。每个区县(市)局都制定了“示范路”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创建线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局每月组织对“示范路”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我局作为市爱卫工作的成员单位,积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将路域环境列入市政府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内容,并参与督查考核,有力促进了“示范路”创建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不断巩固“示范路”的创建成果,继续提升“示范路”的工作标杆,大力推广“示范路”的管理经验,全面提升路政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公路提供更加坚强的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