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是我省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围绕“群众路线”,我们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目前来看,取得了哪些效果?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交通运输的关心、关注和关切。省交通运输厅教育实践活动从7月10日正式启动。目前进展顺利,取得了预期效果,具体可用3个字概括,这就是“全、广、实”。
所谓“全”,指的是学习教育全覆盖,党员干部参学率100%。这是难能可贵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今年我们的建设和管理任务非常重,年内要完成投资750亿,建成通车高速公路1000公里,而且这些道路大都分布在山岭水域、偏远地带,条件艰苦、环境恶劣,党员干部经常要出差在外,工学矛盾非常突出,这就得想办法克服,确保工作、学习两不误。我们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除传统的自学、集中学、听讲座外,还专门建立了党员学习教育网络平台,动态上传精选的文字、视频及图片供党员干部学习,达到了“有网就能学习、学习必留痕迹、学时动态排名、考核随时可行”的效果。
所谓“广”,指的是征求群众意见时调查问卷发放的范围广、问卷调查的内容广、涉及系统部门的面广。我们按照“以诚求真,以广求深,以量求质”思路,通过“1+8”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取得初步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收到群众意见建议209条,这些意见,有的是以往提过但一直未能解决,有的问题曾经解决又重新出现,不少意见还很尖锐、很直接。我们认真梳理每一条意见,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全面整改打好思想基础。
所谓“实”,指的是我们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边学边整边改,务求活动取得实效。比如为改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脏、乱、差状况,开展了服务区整治;又如,针对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乱收费现象,以成本施救,义务施救为目标,开展规范和清理工作;再比如为防范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台了《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即提足农民工工资另存专门账户,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等等这些都是实打实的,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以学习贯彻始终,扎实抓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两个环节的工作,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谢谢大家!
根据前期调查,我省公路和水上“三乱”主要存在哪些问题?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如何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或越权批设站点的行为在少数部门或地区仍然存在。
2、执法行为不规范。有的地方的执法部门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导致执法部门乱罚款;有的地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违规上路拦车;个别执法人员收费罚款使用过期票据或不给票据;许多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没有按规定由交通、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治超,不称重,凭目测即认定超载、罚款放行、重复罚款等。
3、多元化的管理体制,容易诱发公路“三乱”。具体表现为车辆管理多元化、收费主体多元化、公路管理部门多元化。这种多元化的管理体制,不仅使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难以形成合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容易诱发公路“三乱”。
4、不合规的公路执法,引发公路和水上“三乱”。少数执法部门存在办理案件档案不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随意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随意乱罚款、超职权范围执法等。
5、非执法人员上路执法,造成公路“三乱”。有的地方大量聘请的交通协管员(合同工、临时工),让这些不具备上路执法资格的人员上路执法,参与交通、道路运输、治超管理等工作,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的相关规定。
公路和水上“三乱”问题是表象,追根溯源,关键在于执法理念错位,为民服务意识淡漠,背离了行政执法的宗旨和目标。
(二)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如何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一是坚持服务群众,坚决防止公路和水上“三乱”反弹。公路和水上“三乱”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与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是格格不入的。我们要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确认识公路和水上“三乱”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新考验,高度重视治理公路“三乱”面临的新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对治乱工作的要求和重要部署,始终坚持把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要求,统筹推进,切实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有效防止我省公路和水上“三乱”反弹,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治理力度,规范公路执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公路和水上“三乱”问题。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各涉路涉水执法部门要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为民服务的质量。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惠民利民政策,严肃查处公路和水上“三乱”问题,规范涉路涉水执法行为,积极创造安全、畅通、高效、法治的公路交通运输环境,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治理工作常态长效。各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协作联动机制,以常态化制度体系和长效化的工作措施,保持治理工作的常态长效,有效预防和遏止涉路涉水执法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到涉路涉水执法工作中,用实际成果检验活动开展成效。
针对这些问题,我省今年治理工作的要点有哪些?如何确保落实?
(一)今年,全省公路和水上“三乱”治理工作的要点?
重点抓好四项工作:1、认真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绿色通道”运输车辆,沿途各地要保障其运输畅通。2、对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撤除违法违规设置公路检查、收费、验票、治超、卸载、辑毒检查、木材检查、森林植物检疫检查、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等站点场。3、严格规范涉路涉水执法行为。涉路涉水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有关政策规定。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期间要按规定着装,携带有效证件,按程序执法。4、规范和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关于治超工作的要求,规范全省治超站点场设置,严肃查处违规设站、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二)如何确保落实?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心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部门联动和协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将查办案件作为遏制公路和水上“三乱”反弹的重要手段。
市民问题1:截至目前,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进展如何?接下来,还将有哪些收费站会被陆续取消?
(一)截至目前,我省收费公路清理工作进展如何?接下来,还将有哪些收费站会被陆续取消?
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11年6月以来,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和政策要求,我省站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真部署、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对全省范围内的普通公路、高速公路等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经按要求清理到位。截止2013年1月底,我省共撤销5个收费站(即槐奇岭、白若、岗市、枫树坳、岳兴收费站),暂停4个收费站收费(即麻塘、谢林港、岳华、白沙大桥收费站),降低了长沙、株洲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以及长沙绕城高速公路等收费标准。另外,竹莲收费站也于7月份暂时停止了收费。据初步统计,本次收费公路清理每年可为群众减轻经济负担3.2亿元以上,加上2009年5月1日至本次专项清理前已经撤销的148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点的年收费额11亿元(按撤站时上一年的通行费收入测算),每年减轻群众负担在14.2亿元以上。
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普通公路收费的仅剩下经营性普通公路和政府还贷一级公路,数量虽然较少,但人民群众对普通公路收费越来越不认同,收费环境却越来越恶劣。而且国家推行高速公路收费网和普通公路免费网两网建设,普通公路在不久的将来取消收费是大势所趋。对此我们的态度是:只要市州县政府依法依规按程序取消辖区内的普通公路收费,我们都支持。但目前保留收费的普通公路收费站都是经省政府批准的合法的收费站,在这里还要说明一个意思,在没有取消收费前,请各位朋友还是要依法依规缴纳通行费。
(二)我省目前是否还有经营性收费站?他们的收费期限到底以什么为准?
我省目前还在收费的经营性普通公路收费站有4个:一是G207澧县至东岳庙公路新裕收费站;二是南县方谷大桥收费站,三是湘潭湘江四大桥收费站;四是张家界阳龙公路梨子坪隧道收费站。这四个经营性公路收费站都是经省政府批准、由市、县政府招商引资修建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具体确定情况是:当地政府综合车流量、收费标准、道路建设成本和投资商合理收益等因素进行测算并与投资商签订合同后报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后实行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市民问题2:经常在长潭西高速公路跑运输,每次都从学士收费站进湘潭出口出。同一台车,同样的路程,收费标准不一。觉得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够负责。
(一)同一车辆、同样的路程,收费标准不一的调查情况
经过调查出现极个别收费标准不一的车辆全部为“五菱、长安、昌河”等面包车。该种车型出现收费不一的原因主要是:
1、该种面包车行驶证的核定载客有7座和8座两种,而7座为一型车(从长潭西学士站到湘潭站单价为13元)、8座为二型车(从长潭西学士站到湘潭站单价为22元)。由于从外观无法区分车型,只能通过核定行驶证进行判别。导致发卡和收费时出现合理范围内的误判,误将部分8座的车辆按一型车收费,从而造成了收费标准的不一。
2、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高管局保畅通的要求,在应对车流量高峰时段如端午节时(进出口总流量达到8万台,平时约为5万台),要求出口收费员对入口误判(入口发卡判断失误)的面包车不进行升档收费,以减少收费纠纷提高车辆通行能力。但此类处理方式往往导致同一台车出现两种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关于“工作人员态度不够负责”的调查情况
经过调查,由于大部分司乘人员对8座的小型面包车按二类征收通行费相当不理解,甚至出现堵塞车道、骂人打人等恶性事件,在跟司乘人员进行解释时也有极个别收费员缺乏耐心和方法。我们将加大对收费员文明征费工作的监管力度,使司乘人员“安全、快捷、舒心”的通过长潭西高速。
按照规定,对于超载车辆,要进行就地卸货进行分流。然而,许多时候,交警、路政采取的都是罚款不卸货。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走出“超载一罚款一继续超载”的怪圈?
根据国家与我省关于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们对被查实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首先是责令其停止行驶,然后是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及时消除违法状态。我们对查实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并按规定辅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其实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最终目的,目的是要通过严管重罚来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秩序,消除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护路桥的正常使用状态,关爱广大群众的生命。对于目前个别治超执法队伍只罚款不卸载的行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监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是一项艰苦、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超限超载运输的严峻形势也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正在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方法,相关责任部门将在政府主导下,加快建立全省共享的治超执法信息平台和远程监控网络,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路面执法和督查力度,全面落实责任倒查机制,逐步完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发现公路和水上“三乱”问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投诉举报?
群众举报公路“三乱”方式有三种:一是信件投诉;二是电话投诉;三是直接上门投诉。投诉时,为了有效查处,应尽可能提供具体案发时间、地点、经过、执行或执罚单位,执法人(胸牌号)、有关执法文书复印件,最好以书面形式,写清举报人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以便联系。
湖南省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办公室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1001室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428580;传真号码为:0731–8877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