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部令 2017 第
25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
2、《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发监发 [2016]65 号)受理条件:
1、 施工企业注册系统: 工商营业执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 申请考核:
2.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2 与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被正式任命或授权任命相关职务及岗位的在岗人员;
2.3 经施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且上一年度至申请考核时无严重安全生产失信信息记录;
2.4 具有以下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 1)A 类: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 3 年及以上的土木工程建设经历;( 2)B 类: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 3 年及以上的土木工程建设经历,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3)C 类: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 1 年及以上的土木工程建设或安全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 60 岁。 注:A 类是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即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负责人以及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B 类是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企业授权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具体分管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C 类是指企业或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
3、 证书复审 持证人员与企业劳动关系、相关职务、岗位存续以及安全生产失信信息等;
4、 变更企业名称 / 行业 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5、 申请调入工作单位 调入公司的合同文件和任职文件,合同文件中需提供近一年的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调动频繁的证书,另需提供近一年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
服务对象:法人
法定期限说明:《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 [2016]65 号)》中没有规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9 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1-85887030、85887031
监督电话:0731-85887022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1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证照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 | 否 |
2 | 学历或职称证书、电子照片、身份证扫描件 | 证明材料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 | 否 |
3 | 劳动合同关系、任职文件 | 证明材料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 | 否 |
环节顺序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1 | 组织考试 | 1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2 | 公示 | 7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3 | 发证 | 1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