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四条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7 号)第八条受理条件:
1、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条件 :
1.1 人员、业绩和人员结构条件:企业负责人中至少有 1 人具备 10 年以上水运工程建设的经历,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 15 年以上水运工程建设的经历,承担过大型水运工程项目的总监工作,具有水运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拥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25 人,取得港口、航道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18 人,工程系列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人数不少于 10 人,经济师、会计师或者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2 人。上述各类人员中,与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数不低于 70%。企业需具有水运工程乙级监理资质,且具备不少于 5 项中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中,不少于 9 人具有大型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 3 人具有大型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经历。上述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 3 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主要包括港口、航道、工民建、测量、试验检测、合同管理等专业人员;
1.2 企业拥有材料、土工等工程试验仪器和检测设备,具有建立工地试验室的条件;
1.3 企业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
1.4 企业作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事人,已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无责任,或者虽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实施已满 1 年;
1.5 企业信誉良好。最近一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 A 级。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1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 申请材料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通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 | 是 |
2 |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 证明材料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 | 是 |
3 | 企业章程和制度 | 证明材料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 | 是 |
4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 证明材料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 | 是 |
5 | 监理工程师及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三险缴纳证明(彩色扫描件) | 证明材料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 | 是 |
6 | 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 证明材料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 , 盖单位公章 | 是 |
环节顺序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1 | 受理 | 1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2 | 初审 | 2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3 | 复审 | 3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4 | 决定 | 3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5 | 办结 | 4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