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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使公路改线审批(高速公路)

实施机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3、《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

4、《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5、《路政管理规定》第九条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该工程项目的批准性文件为有效批准;

3、设计和施工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的要求;

4、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5、 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6、有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7、占用和造成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的,有赔补偿措施。

        服务对象:法人 , 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3 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1-88770280
        监督电话:0731-88770147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需电子材料

1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材料

2

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自然人签字,法人盖单位公章

2

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

证明材料

2

申请人自备

由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资质证明为设计、施工单位的营业证照及技术资质证书

材料真实,资质符合要求

3

设计、施工方案

其他

1

申请人自备

符合资质要求,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

公路修复、改建或赔补偿方案

其他

1

申请人自备

可并入施工方案

符合公路修复或赔补偿标准

5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其他

1

申请人自备

符合资质要求,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6

项目立项批复或其他有效批文

其他

1

申请人自备

材料真实、有效

7

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其他

1

申请人自备

可并入施工方案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1

受理

1 工作日

按规定审查

2

初审

4 工作日

按规定审查

3

审核

4 工作日

按规定审查

4

审批

3 工作日

按规定审查

5

办结

1 工作日

按规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