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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高速公路施工许可

实施机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公路法》第六十九条

2、《行政许可法》

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15 年第 11 号)第二十四至二十七条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35号)

受理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

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3 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1-887700918877009288770093

监督电话:0731-88770147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需电子材料

1

施工许可申请书

申请材料

1

省交通厅核发

 

2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其他

1

省交通厅核发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

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其他

1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

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建设用地或者控制性工程用地的批复文件

其他

1

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5

项目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单和合同价情况

其他

1

自备

资料完整、齐全

 

6

经备案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其他

1

自备

程序完

备、内容齐全

 

7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其他

1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8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措施等材料

其他

1

自备

文件形式,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1

受理

1 个工作日

按规定审查

2

初审

4 个工作日

按规定审查

3

复审

5 个工作日

按规定审查

4

决定

2 个工作日

按规定审查

5

告知

1 个工作日

按规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