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5-21572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5-03-12 12: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服务对象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
内容概述 |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责任。组织制定全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管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省内民航机场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省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省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收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关键之年。2015年交通建设目标为:投资660亿元,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水平。其中:高速公路投资314亿元,确保益阳南线40公里建成通车,力争安邵、常安常德段、赤石特大桥、邵坪200公里建成通车;新开工长益扩容、龙琅和潭邵大修项目164公里;国省干线投资206亿元,新改建1800公里,新开工建设323公里;农村公路投资56亿元,建设5000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畅;水运投资35亿元,加快推进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土谷塘航电枢纽、湘江2000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等重大水运项目建设;道路运输站场投资24亿元,重点推进综合运输枢纽和物流基地建设;投资25亿元,加快危桥、渡口改造、安保及信息化工程。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快推进交通建设。紧盯年度建设目标,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水运重大项目和运输站场建设。一是全覆盖推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包干办法。新开工和未实质性开工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实行总包干,层层落实包干责任,厅包干到市州,市州包干到沿线各级政府,在实物调查基础上严格按工程预算包干经费,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征拆经费在总包干范围内由市州统筹支配、调剂、使用,超支市州自行负责。征地拆迁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项目才能组织实质性开工建设。干线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参照推行总包干办法。二是加强组织调度。坚持定期集中调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帮扶和规范安邵、常安、岳望等高速公路经营性项目,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采取加强督查、技术指导、派驻工作组等措施,强化履约监管,确保完成任务。三是加强建设管理。完善项目管理考核办法,把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控制作为考核项目经理、总监的硬性指标。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总结标准化施工、工厂化生产经验,打造可复制样本,深入推广施行。有效管控风险,突出控制性工程和关键部位,建设平安工地。
(二)切实做好公路迎国检工作。五年一度的公路国检是关系交通乃至全省形象的大事,决不能失分掉位。2015年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迎国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拖全省后退的市州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一是明确工作目标。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好路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整体实现“畅洁美”。干线公路国检排名不低于“十一五”末、高速公路排名力争前进5位。二是落实责任。省高管局、省公路局分别对高速公路、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负责,高速公路各管理处和市州交通、公路部门是直接责任主体。要结合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层层分解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执行落实。三是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财政投入资金,适当调剂使用2016年养护资金,解决突出问题。市州要保证燃油税改革转移支付资金80%以上用于干线公路管养,高速公路要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养护经费。突出公路保畅,科学合理安排预防性养护、小修保养和大中修,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四是落实管养新机制。按照“畅洁美”要求,细化实化考核标准和问责办法,聘请第三方机构检查考核,高速公路实行2月一讲评,结果全省通报,严格奖惩兑现。
(三)全面完成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任务。一是加快完善治超基础设施。科学设置、合理布局治超站点,确保每个县市区和高速公路省际入口至少建成一个固定治超站点、治超检测车配置到位、治超信息系统全面建成运营。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车辆、货物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实行治超工作无禁区,所有领域、企业、项目、车辆一视同仁。“两超”车辆既要罚款,又要卸载;非法改拼装车辆查获后就地拆解。三是加强考核管理。实行治超工作与交通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挂钩,将治超站建设、治超成效作为考核主要指标,工作不达标的实行项目限批、资金限拨;今后因工程施工车辆超限超载压坏道路引起的纠纷,谁管理不严自己负责,省里不再组织协调。四是规范治超执法行为。落实治超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治超工作“五不准、十严禁”,从严查处违规执法、插手干预正常执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四)加大力度推进交通筹融资平台建设。一是继续支持市、县做实交通投融资平台。市县筹融资平台公司建设已取得成效,实践证明是破解交通筹资难题的有效手段。要总结推广经验,扩大平台公司覆盖面,进一步增强筹融资功能,弥补干线公路等建设项目资金不足。二是发挥高速公路筹融资平台作用。利用高速公路总公司、现代投资两个平台,在高速公路出口地段适当控制有升值潜力的土地,通过市场运作筹集资金;盘活优质路产资源,优化资产运作,化解债务风险;加强收费管理,争取信贷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做强水运投融资平台。发挥省水运投水运筹资、建设功能性平台作用,支持以湘江土谷塘、大源渡航电枢纽为依托加快发展;鼓励以集装箱运输为重点,参与内河支线水运物流;加强平台风险管控,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快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公路安保设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必须下决心加快完善。一是突出重点。从公路安保工程最突出的矛盾、最薄弱的路段、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着力推进。二是加大投入。去年省政府专题研究决定近两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公路安保设施。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规模大,仅靠省投入,资金远远不够。各地要运用好筹融资平台筹资,同时要大力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投入,将公路安保设施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三是土洋结合。新建公路实行安保工程与项目建设“三同步”;已建成路段具备条件的按标准建设安保设施,暂时有困难的结合地形实际,实事求是采取灵活措施,解决好紧要需求。
(六)全面稳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一是深入落实金字塔形的安全责任体系。水上客渡运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乡镇、每一个渡口、每一条渡船;工程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到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员和施工班组;道路运输安全源头控制责任落实到企业负责人、当班驾驶员和运管驻站监管人员。二是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平安交通示范创建,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经验,制定“平安公路”、“平安车辆”、“平安客运站”、“平安船舶”、“平安港口”、“平安航区”、“平安渡口”考评标准。全面落实部省共建平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区合作备忘录,年内完成渡船标准化改造1920艘,建立渡船、渡工管理新机制。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五年建设工程,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作业现场、操作过程标准化。三是加强专项整治和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事前控制,严格隐患责任追究。完善水上、长大桥隧建设运营视频监控和长途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加强源头控制和全过程监管。积极开展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评价工作,全面推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增强行业抗风险能力。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组建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预案演练,加快安全应急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改进综治和信访工作,维护行业大局稳定。
(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确认公布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制订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图,积极推行网上并联审批。继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下放工作。二是推进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完 善新招标办法,加强建设市场信用评价考核。稳步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抓好新白高速、新开连接线试点。探索推行项目自管模式,努力在益南、马安高速创造经验。试点推行PPP公私合营新模式。三是推进交通公共服务改革。制订交通运输购买服务清单,分类分步推进实施。推进公路航道养护购买服务,建立以保畅为核心的技术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估机制,提高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四是推进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等重要改革。按照“政企分开、建管分离、突出主业、防范风险、平稳过渡”原则,研究完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报批后推进实施。全面完成厅机关机构改革任务。统筹推进厅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厅属国企改革。
(八)着力加强行业法治建设。一是改进立法工作。推进《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二是加强执法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法》、《航道法》、《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力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厅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完善执法资格监督、年审和撤销机制。加强执法评议和依法行政考核,稳步推行执法公示,从严治理公路水路“三乱”。三是完善法治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稳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法治评价考核机制,把依法行政成效纳入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改进行业评优评先机制,单位申报全国、全省性荣誉,执法评议考核必须为优秀。四是加强基层基础。推动出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设施装备配备意见,深入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九)综合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围绕部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28条指导意见抓落实,制订出台实施意见。一是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把现代物流作为新增长点来抓,以物流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和全省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出台城市物流配送实施意见,重点在怀化试点交通、邮政融合发展工程。积极争取全国第4批甩挂运输试点。用好燃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完成内河船型标准化改造1872艘,淘汰全省道路运输行业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二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制订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稳定和规范出租车市场。推进长沙、株洲“公交都市”创建,积极争取国家综合运输城市试点,推进长途客运接驳和危险货物运输联盟。深入推进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从规划层面优化调整和规范县、乡客运站建设,指导长沙大河西综合枢纽年内建成运营。做好春运等重要时段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加强交通战备,推进国防交通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创新供给提升服务。完善运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联网售票系统,运用交通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平台提升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以基层站所、窗口单位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收费公路信息,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效率。
(十)扎实办好八件民生实事。一是抓好公路治超。打造今年工作新亮点。二是加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保障百姓出行安全。三是加快实施危桥改造和渡改桥。年内改造危桥1010座、渡口510道,新开工渡改桥34座,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放心桥”、“平安渡”。四是长效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健全考核指标体系,落实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促进管理服务再上新台阶,推动每个市州管理处创建示范服务区,争取更多服务区进入国家示范和优秀行列。五是巩固扩大高速公路ETC推广应用成果。改进营销推广模式,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技术支持,在ETC车道全覆盖基础上,确保长沙周边收费站和其他市州城区主要出口二进二出,ETC收费额占比达到20%。六是全面落实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新机制。加强合同履约监管,从严落实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规施救和监管失责行为,保障车辆救援服务回归公益、服务社会。七是按照“四好”新要求加快发展农村交通。突出解决具备条件的83个未通达建制村通畅。落实农村公路管养新机制,实现有路必养。建设农村客运招呼站4268个。建制村通客班车率达到93.5%。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加强支付与管理,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加快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行业。一是推进两型工程建设。贯彻“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理念,优化项目线路走廊带布局,不盲目追求过高技术标准,尽量避免高填深切、大开大挖。推进公路绿化提质上档,建设“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美丽高速长廊。加强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管理,打造节约型工程。二是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营运车船最低燃料消耗准入制度,制定新能源车船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快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督促湘江流域船舶加装污水处理装置。三是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以智慧交通为抓手,重点推进湘江枢纽船闸通航、公路治超、高速公路信息化3个专用信息系统和公众出行、物流信息服务、安全应急管理及业务管理4个公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科技攻关,加快新技术、新成果地方标准化。推广应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两型”交通等新技术成果。鼓励行业技术创新,为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十二)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和队伍保障。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以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规法纪为重点的党内教育活动。组织做好厅直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实现高速公路项目党组织全覆盖。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行业反腐倡廉“五个体系”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权力运行和内部审计监督,推行“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新模式,突出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从严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促进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三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不唯票取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有序推进内部轮岗。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人才培养机制,创造人才辈出的环境。发挥交通职院人才培养基地作用。支持工青妇团和行业学会、协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四是加强行业文明建设。综合运用舆论宣传、理论阐释、文化传播等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开展“最美交通人”、“感动交通年度人物”评选和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做好行业评优评先工作。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讲好交通故事,传播交通好声音,树立交通新形象。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2015年省本级交通运输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交通医院等15个二级预算单位及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和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所属的26个三级预算单位。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部门预算单位人数共计18163人,其中在职实有人数15940人,离退休人员2065人。
(二)部门收支预算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预算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省交通运输厅归口管理高速公路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路产损坏修复及面向全省分配的基本建设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329541.6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77044.6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9312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322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2511万元,其他收入1965万元。
2、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329541.6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6074.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45.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20.4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01577.35万元(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70377.35万元,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931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3.93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77044.6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43747.46万元,是指为保障交通运输省直各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333297.2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教育、医疗卫生支出等。
1、教育支出387.65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我省交通运输省直医疗单位及血防支出等。
3、交通运输支出332719.58万元。其中用于转移给市县的交通基本建设及养护等支出294158.94万元,用于我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坏修复、省管干线航道养护、干线公路路面及大型桥隧省级检测、交通技术科技创新及专项业务工作等支出3856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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