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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4-54034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开日期 2014-07-17 12: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服务对象 主题分类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内容概述

2014年度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责任。组织制定全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管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省内民航机场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省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省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加快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稳中求进,以发展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着力提质增效升级,着力提升运输服务质量,着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着力服务民生改善,实现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继续加快推进交通建设。一是投资660亿元,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水平。其中:高速公路投资390亿元,确保澧常、新溆、长韶娄、怀化绕城、炎陵至汝城(扫尾项目)403公里建成通车,力争安邵、常安、汝郴赤石特大桥240公里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新开工建设600公里;国省干线投资140亿元,新改建1500公里,新开工建设1500公里;农村公路投资75亿元,建设8000公里;水运投资34亿元,重点推进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土谷塘航电枢纽和湘江2000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站场投资21亿元,重点推进综合运输枢纽和物流基地建设。同时,深入推进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扶贫规划,做好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大力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完善以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现代投资公司、省公路建设投资公司、省水运建设投资公司为主体的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体系;支持市、县做实做强交通投融资平台,研究提出稳定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的政策措施;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兑现贷款合同;强化交通资金预算和绩效管理,督促市州把燃油税改革省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交通建设。三是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征地拆迁经费管理,强化设计变更控制,完善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巩固“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成果,深入推进现代工程管理,建立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长效机制;研究出台重点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有关规范;推行全寿命周期成本设计,加强监理和试验检测管理。四是加强组织调度。完善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建设定期调度机制,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优化建设环境;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抓进度,加强项目建设关键节点时间控制,实行目标管理,加快前期工作,保障年度建设任务完成。

  (二)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稳妥、有序推进改革。一是坚决落实好中央、部、省统一主导和操作的重大改革。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方案,完成高速公路体制改革,实现建管分离、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推进海事体制改革,增强水上交通安全管控能力。严格按省要求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办好省交通医院,稳步推进厅属国企改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中铁建重组省交通设计院和环达路桥公司。根据部统一部署,继续深化公路航道养护体制改革,推动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四位一体的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大力推进自主决策、事关全局、条件成熟的重要改革。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强筹融资能力,防范债务风险,重点在五方面着力:加强收费管理,把该收的足额征收到位,继续深入整治高速公路收费环境;收缩投资范围,过去投资战线过长过宽,要清理、收缩,合理控制高速公路连接线规模,把高速公路经营公司规范整顿到位,依法依规回收债权和权益资金,集中力量抓好交通建设;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包干政策,符合规划的项目征地拆迁由市州包干负责,谁先交地就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好现有资源,采取市场办法配置新开通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等服务设施资源,利用高速公路出口优质土地资源筹集建设资本金,增强筹资还贷能力;优化信贷和财务结构,扩大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继续简政放权,简化干线公路、港航工程前期工作审批手续,下放实行无偿使用的城市出租车经营权审批权限。三是大胆探索方向正确、影响深远但要审慎决策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积极探索推进道路客运班线审批改革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先行先试,时机成熟再全面推开。

  (三)办好交通民生实事。重点抓好8件民生实事。一是突出抓好危桥改造,全面消灭全省新增的975座五类危桥,加快改造四类危桥,实施渡改桥59座,保障老百姓安全出行。二是落实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新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服务管理和监督。三是长效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委托中介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暗访,朝着打造花园式服务区目标努力。四是加快高速公路ETC建设和推广应用,确保年底ETC车道全覆盖。五是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高速公路施工损害地方道路补偿意见等制度规范,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六是落实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管养考核新机制,打造“畅、洁、美”的路域环境。七是统筹城乡客运发展,支持长沙、株洲“公交都市”创建,带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稳步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现全省99.87%的乡镇和89%的行政建制村农村客运网络化,服务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八是落实提高高速公路收费员工资标准方案,尽力改善基层一线职工待遇。

  (四)打造交通运输新亮点新突破。一是抓住国家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战略机遇,加快水运发展。重点推进“一纵五横”高等级航道提级改造,加快岳阳港、长株潭港口群和益阳、常德、衡阳等重要港口码头结构优化和整体功能提升;把洞庭湖岳阳综合枢纽作为解决湖南航运和洞庭湖区生态环境的关键工程推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层面综合或行业规划。二是发挥交通运输大部门制优势,加快现代物流发展。继续推进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全面启动交通运输物流公共系统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甩挂运输、零担快运、城市配送发展,在长沙启动我省城市配送建设试点工程;依托岳阳港城陵矶港区、长沙港霞凝港区,大力发展铁水、铁公、公水多式联运;探索农村客运站和农村邮政物流配送站点融合建设新模式。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发展智慧交通。在“数字湖南”总框架下定位,加强统筹和资源整合共享,重点推进公众出行服务、公路水路安全预警与应急、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交通运输业务管理四大系统建设。四是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努力打造“两型工程”、“两型车船”和“两型机关”;全面推广应用长湘高速“两型”科技示范工程建设成果;支持株洲市“全国低碳交通运输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推广示范创建经验;深入推进“车、船、路、港”百企专项行动,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积极参与湘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五)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一是服务宏观经济运行。强化煤、矿、油、粮等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和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运输保障;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做好交通战备工作。二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开展“公交优先发展实施年”活动;推动创建“群众满意客运站”;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做好春运服务保障。三是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研究制定促进城市公交线网延伸服务、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城乡客运线网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扶持。指导长沙市做好轨道交通2号线试运营工作。四是加强运输市场培育和监管。做好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分析工作。加强道路客运、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一是健全和完善金字塔形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抓好安全监管链条中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和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夯实安全基础,加快推进实施客渡船标准化、紧急避险锚地和码头、渡改桥规划,加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制度;完善全省治超网络,做好公路水路治超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开展“三项整治”,即水上客渡船和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落实、道路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交通建设施工领域安全关键控制点责任落实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实现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内全面达标,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险;完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五是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加快推进国家区域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和水上交通安全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快建立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改革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网络受理信访制度,推动信访诉求就地解决,确保行业形势稳定。

  (七)增强依法行政和科技创新能力。一是健全交通运输地方法规体系。贯彻实施《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推动出台《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制订实施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法、乡镇农(自)用船安全管理办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四统一”工作,制定并实施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深入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强化执法监督;抓好执法人员轮训,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开展“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关重大课题研究;重点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两型”交通三大领域科技攻关,推广应用高速公路生物隔离技术、隧道运营节能控制技术、干线公路典型路面结构、桥梁预应力加固改造技术和砂石运输船舶自卸装置五项科技成果,抓好公路客运站场建设、公路客运服务、高速公路养护和交通信息化建设等地方标准制订。加快建设集交通科技管理、科技资源共享、成果信息发布查询于一体的行业科技创新平台。

  (八)坚持不懈抓好行业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入推进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丰富文明创建形式和内涵,深入开展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深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加强行业宣传和正面舆论引导,增强行业凝聚力。二是健全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惩防体系。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切实承担监督责任。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体系”格局,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财政财务收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交通重点及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审计。推动预算、决算,特别是“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条例》,努力建设和培养交通运输系统好班子、好干部。发挥省交通职院人才培育基地作用。支持社团和行业协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四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2014年省本级交通运输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交通医院等15个二级预算单位及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和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所属的26个三级预算单位。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部门预算单位人数共计15700人,其中在职实有人数13745人,离退休人员1955人。

    (二)部门收支预算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预算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省交通运输厅归口管理高速公路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路产损坏修复及面向全省分配的基本建设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1239846.1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82497.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84496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996.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350万元,其他收入2035万元。

  2、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1239846.13万元,其中教育-职业教育1540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42.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4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医疗卫生-公立医院3506.44万元,交通运输1216545.35万元(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71578.35万元,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8449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9.75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382497.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43480.36万元,是指为保障交通运输省直各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339017.2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教育、医疗卫生支出等。

  1、教育支出618.71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我省交通运输省直单位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补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我省交通运输省直医疗单位及血防支出等。

  4、交通运输支出338136.16万元。其中用于转移给市县的交通基本建设及养护等支出297081.09万元,用于我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坏修复、省管干线航道养护、干线公路路面及大型桥隧省级检测、交通技术科技创新及专项业务工作等支出41055.07万元。

 

附件1: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