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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017/2017-19760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开日期 2017-06-02 12: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服务对象 主题分类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内容概述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省防指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湘交传电〔2017〕8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5月31日—6月1日湘中以北、湘东有一次强降雨过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局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6月3日—6月5日还将有一次强降水过程。省防指已于5月31日17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根据省防指部署,现就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灾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全省累计面平均降水量560.6毫米,较历年同期均值633.5毫米偏少11.5%。入汛以来(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全省累计面平均降水量252.3毫米,较历年同期均值357.7毫米偏少29.5%,降雨总量偏少,但时空分布不均、局部降雨强度大,前少后多的趋势明显。今年主汛期全省大部地区较常年偏多1—2成,局部地区偏多超过3成,雨水集中期湘江中上游、沅水流域、洞庭湖区有较大洪水发生,后期形势复杂严峻。因此,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思想,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做好相关工作。

  二、切实落实防汛抗灾责任和工作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工作的通知》(湘交传电〔2017〕7号)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按照《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迅速落实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相关防范和应对工作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公路水路巡查和监测预警,及时处治隐患;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推送、发布预警信息,高质量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高考在即,对影响学生送考、试卷送达的重要路段,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采取提前通告绕行通道、搭建临时便桥等方式,畅通考试通道。

  三、切实加强防汛值守和信息报送。6月1日开始,我省已进入为期3个月的主汛期。从即日起,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系统实行防汛救灾“零报告”制度,并请于每日16:30前向厅总值班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灾险情信息和重要行动情况,请第一时间收集、报送,并迅速组织应急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请各级防汛责任人务必坚守岗位,认真履行防汛职责。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担任重要灾险情信息和重要行动情况报送的联络员,防汛值带班安排表和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请于2017年6月2日下午下班前向厅报备。

  厅防汛总值班电话(传真):0731-88770499。

  

  附件: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