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6-20352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6-01-26 09: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服务对象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
内容概述 |
湘交应急传电〔2016〕2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相关单位:
1月20日,交通运输部启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I级预警,省厅随即下发了《关于启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I级预警和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应急传电[2016]1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监测预警、抢通保通、信息发布、应急值守等相关工作,截至1月24日,本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未造成主要国省干线公路长时间、大范围阻断,未出现大量车辆、人员积压滞留情况,极端天气预警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1月23日,中央气象台解除暴雪黄色预警,交通运输部根据部路网中心监测情况,决定于1月24日18时终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I级预警。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南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以及我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道路通行情况,省厅决定同时终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I级预警。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通知》(湘交运输[2016]9号)要求,做好春运工作的相关部署,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极端天气情况和可能发生的车辆、人员滞留情况,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做好道路旅客运输与城市公共交通衔接,加强与铁路、民航运输服务衔接,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好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视情启动本地区、本部门相应等级的突发事件预警或应急响应,全力保障“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平稳有序。
各单位要针对本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特点,结合本地区防御工作重点,继续加强与气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继续做好极端天气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厅应急办(电话兼传真:0731--88770499)。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