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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30 10:34
信息来源:厅综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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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市州主城区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支持普通国道过城区快速化改造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省部分普通国道过城镇路段交通量增长迅速,节假日、上下班等交通量高峰时间段交通拥堵较为严重。我厅高度重视并支持我省普通国道过城镇路段快速化改造,以邵阳为例,“十三五”期间支持开工建G241、G356武冈过境线等项目;“十期间支持开工建设G356绥宁乐安至靖州寨牙、G207邵阳县峡山至黄塘、G356邵阳县峡山至周家、G356洞口县黄桥至高沙等项目,支持G207新邵县绕城公路等项目入规开展前期工作目前我厅正在编制省“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代表所提“打造新的207国道、320国道”建议,我厅将认真研究,在市县申请和符合“十五五”规划原则基础上,优先将上述项目纳入省“十五五”规划。

二、关于非节假日期间施行城边高速公路收费减免政策的建议

(一)高速公路是收费公路,出台减免政策与国家规定不符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依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规定,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今后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二)高速公路经营业主还本付息压力大我省高速公路均采取融资模式建设,通过“使用者付费”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施行城边高速公路收费减免政策,将减损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权益,增高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债务风险,也将会影响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环境,降低社会资金投资高速公路信心,从长期来看,不利于我省“三高四新”总体战略布局。

(三)加剧高速公路交通拥堵风险当前部分高速路段通行能力已趋饱和,若实施城边高速公路收费减免政策,预计早晚高峰期间,高速车流量将剧增,必将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主线和出入口交通拥堵,形成新的交通瓶颈而影响其它收费车辆通行,势必会引发新的舆情风险。

鉴于此,目前我省不具备施行城边高速公路收费减免的政策空间和客观条件。若邵阳市政府有意参照岳阳市做法,非节假日期间“点对点”通行潭邵高速邵阳主城区段车辆实施车辆通行费“先收后补”补贴政策,按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我厅将给予提供通行车辆信息支持。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