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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08 11:34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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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建议复2022〕106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28号建议的答复

张继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和提质改造湘乡金石—韶山—宁乡花明楼公路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省高度重视韶山市交通基础设施发展

为支持韶山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省规划续建宁乡至韶山、研究启动株洲至韶山、韶山高速南延线等高速公路项目;续建G240沪昆高铁韶山站至湘乡连接线、G354韶山经月山至水府庙、新开G354韶山市浅湖塘至北京路口等国省干线项目;规划建设旅游资源产业路57公里。“十四五”末,韶山将实现国道三级及以上标准贯通,机场、高铁站、省级产业园等重要枢纽及经济节点二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连接主要旅游景点公路的服务能力和品质显著提升。

二、所提事项的研究意见

您所提金石-韶山-花明楼公路项目建设对湘乡、韶山、宁乡三市沿线乡镇群众出行,带动沿线旅游和经济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关于申请纳入中期规划调整

省在研究编制“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时,对规划建设项目申报程序、原则等均有明确要求,由县市区按轻重缓急时序对符合规划原则的建设项目进行充分申报,省市结合资金保障能力和市县切块规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可能的予以支持。针对您所提项目,我厅将在“十四五”中期规划调整时,结合地方申报情况,对该项目予以重点研究,符合条件优先支持。

(二)关于提高补助资金

一是对于每个五年规划期内的交通建设项目,省都会出台相应的投资政策并严格按此执行,为保障政策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已纳入“十四五”交通规划建设的项目,我厅将严格按湖南省“十四五”交通建设投资政策执行。二是根据国省政策,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农村公路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设施,我厅也会督促当地交通部门,切实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规划的农村公路项目尽早建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5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