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9〕109号
石希欣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投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补助标准的建议
为支持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我省制定了分区域的差异化投资补助政策,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十三五”交通投资政策,怀化市大部分县属于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已享受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最高补助标准。我厅已充分关注到相关政策变化给地方筹资带来配套压力,但提高补助标准问题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省“十三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艰巨,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省相关部门在规划期内暂没有启动调整补助政策相关工作。
二、关于在干线公路养护方面,进一步提高燃油税切块基数的建议
我厅负责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为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9〕13号)有关规定,分替代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两部分,其中替代性转移支付资金根据2007年省级安排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和水路运输管理费用于地方交通部门基本运转支出情况,核定转移支付基数,此后考虑到中央转移我省的基数增加,转移支付基数有一定程度增长。
2009年省建立了8亿元普通干线公路大中修专项资金,用于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此外,除每年8亿元大中修投入外,我厅积极向交通运输部争取资金支持,自2016年以来,部共安排我省国省干线公路灾毁恢复重建资金20亿元用于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补助金额位于全国第一方阵。由此可见,在省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部、省对我省干线公路养护已投入了大量资金。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9〕13号)明确的我省现行交通管理体制事权,市级人民政府为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市州应在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切块资金中统筹安排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目前我厅已启动公路养护投入分配机制研究,通过完善、创新养护资金分配机制,引导各地更加注重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以路况好坏作为大中修计划资金分配的主要评判标准。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干线公路养护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7日